使用中但未注册商标,却被别人抢注商标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在中国,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原则是取得注册制度为主,驰名取得为辅;自愿注册制度为主,强制注册制度为辅。

另外,《商标法》采用的是先申请为主、先使用为辅的原则,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如果同一天申请注册的,此时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

再次,《商标法》还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在先权利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已经获得的著作权、名称权、外观专利权、肖像权、姓名权等权利相冲突。

将他人享有在先权利的商标进行注册,本质上是一种侵权行为,因此即使通过了注册,也可以予以撤销,但是,如果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人不主张撤销,则丧失了该项权利。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在先权利人可以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向商标局陈述商标在先使用事实和理由,提出反对注册意见。

最后,米马提醒,古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在开始开展业务宣传之前,就应该先进行商标注册,甚至进行多类别商标保护注册。

正面例子,可以去看看阿里巴巴旗下商标的注册时间,肯定是在你看到某个产品上线之前就申请注册了。

反面例子,“金拱门”,更名的新闻都出来了之后再进行商标申请注册的,而且金拱门之前也没有使用,然而很多彼“金拱门”注册都比此“金拱门”注册在先,估计“金拱门”后续商标之争会比较精彩,对企业来说这些都是经营风险和成本,不值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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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5-21
首先,要明确是否构成“恶意抢注”,判断是否构成“恶意抢注”主要有以下几点:

1、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2、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这是行为要件
3、注册成功,这是客观要件或事实要件
只有符合以上条件才能被定义成“恶意抢注”,而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即使并未构成恶意抢注,你也还是享有一定的"在先权利"的:
1.在先外观设计专利权。
2. 在先企业名称、字号权。指已经登记、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名称受法律保护。
3.在先著作权。公民对自己的作品享有受法律保护的著作权。
4.奥林匹克标志权
5.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权。
6.特殊标志权。主要指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字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
以上的在先权利中,企业的名称、字号权是比较常用的维权手段。可以拿出你的工商登记资料,在时间上证明。知名度来说,企业的宣传资料、使用时间、经营业绩和规模都可以作为证据。
但是,为了避免抢注商标事件发生,企业还是应当对商标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尽早进行商标布局。因为商标就等同于一个商品的牌子,一个好的商标对企业未来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如今存在这不少的企业,产品上所使用的商标并没有申请注册,也就是说他们并不享有该商标专用权。即使你在先使用了,但是别人比你先注册,该商标就不属于你

商标使用却未注册,后果严重
1、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使用的商标未经过注册,使用人对该商标就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也就是说,你辛苦经营,好不容易做出了点名气,但因为你没注册,他人就可以使用这个商标。
2、未注册的商标,被他人抢注后,即便你是该商标的最先使用人,你也不能再使用该商标。如若不早点注册自己的商标,辛苦的经营最终只能为他人做嫁衣。
3、未注册的商标,不能形成工业产权(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即便你是该商标的使用人,该商标产生的无形资产也不属于你。专利权、商标权等都是无形资产。
4、未注册的商标,如果与在使用中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是类似,就会产生侵权行为,还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所以,商标还是要尽早注册好,使用未注册商标,需要承担极大的风险。在产品上市之出就准备好相应商标,才是上策。
因为商标注册的时间比较长,影响商标注册的因素也十分的多,可能等了一年多,最终商标却没有申请下来。所以企业在布局商标的时候还是要提早准备,并且想要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最好找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可以规避不必要的风险。
第2个回答  2018-11-23
既然商标被别人注册了,那么自己就没有商标的专用权,随意使用的话就会造成侵权。这个时候一般有两种办法来解决,一是注册一个新的商标,不再使用这个商标名了。二是和商标注册人进行沟通,如果对方愿意把商标转让给你,那就可以继续使用。
第3个回答  2018-05-21
如果改名字成本高,就找商标所有人买!没有别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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