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英国首都翻译成“伦敦”,是中国式的高级黑

如题所述

看到伦敦二字,人们会条件反射般地将其与  高贵典雅联系起来,会联想到风度翩翩的绅士和姿态优雅的淑女,因为那里是大英帝国的首都,云集着全世界的金融财富和文化精英,代表着时尚和尊贵。可是把这个城市的名字在汉语中翻译成伦敦的原因,却十分酸楚,这其中既有中国人的无奈和不甘,也有满清的自大和猥琐。

鸦片战争爆发前,大清帝国仍然沉醉在天朝上国的迷梦中,享受着四夷宾服、八方来朝的尊崇和荣耀。可是由于满清两百多年的闭关锁国,使文化和科技发展陷于停滞甚至倒退,国人处于愚昧之中,对世界上发生的事几乎一无所知。

终于,一伙鸦片贩子为了维护他们的贩毒暴利,明火执仗地打上门来,把大清揍得鼻青脸肿、晕头转向。更可悲的是,这伙毒贩甚至都没有带来几个正规军,只是雇了几千名东印度公司的印度保安,就把拥有百万常备军的大清帝国打得落花流水,连号称大清精锐中精锐的“虎衣滕牌兵”都被这群保安打得满地找牙,以至于一百多年后的今天,印度人面对中国时仍然有着谜一样的自信,把中国完全不放在眼里。

挨了揍的道光皇帝岂能干休,天朝上国的脸面何在?誓言要举倾国之力剿平这伙蛮夷。可是下面的官员知道这仗实在不能再打了,不是不想打,而是毫无胜算。因为“该夷船坚炮猛……目睹其炮益知非兵力所能制伏”。几仗打下来,他们早已心胆具裂,斗志全无了。于是他们连骗带哄地忽悠道光皇帝改“剿”为“抚”,签下丧权辱国、失地赔款的《南京条约》。道光皇帝也不是傻子,却只能顺驴下坡,因为洋人大有“杀进东京,夺了鸟位”之势,不服又能怎样。 他说:“览奏愤懑之至,朕惟自恨自愧,何至事机一至于此,于万物可奈之中,不能不勉允所请者,成以数百万民命所关,其利害不止江浙等省,顾强为遏抑,照议办理。”

直到此时,堂堂大清只知道这伙凶猛的毒贩来自英吉利国,而英吉利在哪里,没人说得清楚,更遑论其首都在哪儿,国君是谁。连林则徐这样“睁眼看世界”的能臣都以为洋人只吃肉喝奶,如果没有中国茶叶就会被屎憋死,洋人走路膝盖不会弯曲,只要把他钩倒就爬不起来了。

所幸在战争中还抓了几个英国俘虏,道光皇帝喜出望外,连忙审问,当他知道英国国主是个22岁的女人时大为惊讶。他于是又问了大臣们几个问题,“该女主年甫22岁,何以被推为一国之主?有无匹配?其夫何名何人,在该国现居何职?”结果又是满朝文武无人能答。

也许就是在这次审问中,道光和他的大臣们知道了英国首都的名字,可是如何翻译这个名字,他们应该是动足了脑筋,将中国式高级黑的智慧发扬到了极致。

中国数千年来,文化先进、经济发达,在东亚处于绝对中心位置。中国人一向视周边国家和民族为蛮夷,为了表示对他们的不屑,也为了凸现自身在尊贵,对夷人的称呼总是充满了贬义,比如“犬绒”、“匈奴”等等。到了王莽时,他还嫌“匈奴”不够贬义,非得改成“恭奴”,就是要让他们做恭恭敬敬的奴才,至于“高句丽”,则必须改成“下句丽”。郑成功收复台湾时,与荷兰人谈判,在翻译荷兰人的名字时,也是极尽贬低。比如有一位荷兰官员的名字叫莫什南丁,结果被翻译成猫屎难听。可见中国一向有这种在称呼上贬低外国的传统,这次又是挨打又是割地赔款,实在是心有不甘,自然更是要在洋人首都名称的翻译上宣泄情绪了。

中国人素有“精神胜利法”,擅长寻求精神上的自我安慰,打不过人家,就当被儿子打了,一切也就释然;如果正面硬刚打不过,那使个阴招捉弄膈应对方一下,也能有所找补,这就是“精神胜利法”的精神内核。

南京条约签订后,在中英双方庆祝和平的宴会上,大清代表耆英就祭出精神胜利大法,狠狠地戏弄了英国代表噗查鼎一番。

席间耆英对噗查鼎说,根据满人的礼仪,必须在最尊贵的客人嘴里塞满糖果,以示尊重。不知就里的噗查鼎就张开了大嘴,耆英 把一粒粒糖果准确地扔进了他的嘴里,直到塞满,活像动物园里喂食河马,这一幕被在场的英国官员真实地记录了下来。

这种所谓的满族礼仪完全是耆英杜撰,在战场上屡战屡败的大清总算在酒桌上赢了一回。英国人虽是凶悍的强盗,但到底还是胸毛长见识短,一旦离开了战场,真玩不过这帮提笼架鸟的京油子,噗查鼎事后如果知道了被戏弄和羞辱的真相,其愤怒可想而知。

满清权贵打仗不行,操弄“精神胜利法”却是绝顶高手,在英国首都名字的翻译上,他们把这种能力运用到了极致。

周公在制定周礼时,把男女婚配分为七个环节,分别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敦伦,每个环节都有具体细致的规定,合称“士婚义七礼”,为让“士”人理解如何执行“七礼”,周公与妻子一起到国家的最高学府“辟雍”去演礼,就是现身说法。可演到“敦伦”一节时,周公的妻子拒绝了,因为“敦伦”就是夫妻房事,就是make love,在众目睽睽之下敦伦实在不堪,周公虽有以身殉礼之志,夫人却无当众表演之心,虽说本应夫唱妇随,奈何周夫人却还没到这个境界。

大清在领教了英国人的大炮和刺刀后,对英夷的悍勇应该是有深刻印象的,道光皇帝甚至疑惑地问大臣,英国人打仗为什么不怕死。因此在翻译英国首都名字时,应该用“抡盾”比较贴切,因为这符合英国人勇武刚猛的形象;那时伦敦气候寒冷、浓雾弥漫,时常亮着街灯,译成“冷灯”也不错,但他们不用,以汉字之丰富,还有其他许多近音字可用,然而他们偏偏用了“伦敦”二字。虽然“伦敦”和“敦伦”词序相反,但旧时读过书的人一望便知其意,完全可以想象当年的人们在听说那个国家的首都叫这么个名字时,会笑得多么猥琐。这个译名完全迎合了当时人们对洋夷野蛮无知,不守纲常伦理的认知,何况他们的国主还是个年轻女人,对于“看见胳膊就想到大腿”的国人来说,更能引起很污的联想。这种译法既体现了文明古国深厚的文化底蕴,又狠狠地恶心了英国人,实在是妙不可言。用这么个名字来羞辱英国人,可谓“精神胜利法”在外交上的一次重大胜利。

“伦敦”一词最早什么时候出现的,已不可考,但一定是在鸦片战争后,因为之前人们连英吉利在哪儿都不知道,更别说伦敦了。至少在咸丰十年同文馆使用的英语教材中,已经将英国首都称为伦敦了,此后至今一直没变,而其他译名却变了很多。比如法国在那本教材里译为勿滥死,后来改成了法兰西,美国译成美立根,后来改成美利坚,可见“伦敦”这一译法,深受当时中国人的欢迎。

随着中国教育方式的改变,中国人不再学习周礼了,“敦伦”一词也逐渐被遗忘,“伦敦”已成了高贵的象征,但在鸦片战争时代的人看来,这就像在古墓中挖出一只夜壶,却当成了宣德炉那样的宝贝。如今随着中国的复兴,中国文化影响力也越来越大,外国学习国学的人也越来越多,以后要是英国人普遍了解了“敦伦”的原意,不知他们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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