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以妻子的名义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按照新税法的规则,婚后能够由丈夫方以房贷利息抵扣个税吗?

如题所述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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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12
可以的。但是只能丈夫和妻子各抵扣50%,参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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