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担保借款二百万无,借方当日出具二百万元收条,实际只收到一百万元,应该算多少?法律依据

如题所述

担保借款二百万,借方出具二百万元收条,实际支付一百万元,应该算借款一百万元。
出具借款200万元的借条,只是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实际支付100万元,是履行了200万元借款合同的一部分。既然出借方只履行了一部分合同,当然无权要求借款人归还200万元借款。借款人只能归还100万元。

《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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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16
1、当然可以按照100万元算。
2、出具借款200万元的借条,只是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实际支付100万元,是履行了200万元借款合同的一部分。既然出借方只履行了一部分合同,当然无权要求借款人归还200万元借款。借款人只能归还110万元借款。
3、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如果对方起诉200万元,作为借款人的被告,可以要求对方出示已经履行200万元的证据。对方怎么不了,只能说明对方没有履行借款合同。
5、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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