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的警察称什么

如题所述

春秋时期没有警察这一职位。在乡村是由下大夫等小领主来维护社会秩序。在城市是由官府差役来代管。直到汉代才出现了类似城管的巡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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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8-12
春秋时期的社会治安主要是由地方官员负责,比如伍长、什长、里长、乡帅等。而中央则是司寇掌管治安、刑狱、纠察等事;齐国的大司理负责刑法、监察等。直到秦国才规范化管理,建立了郡县制,由县尉负责军事和治安。廷尉,最高司法官。属官有廷尉丞。廷尉署有狱,称廷尉狱,大臣有罪则下廷尉狱。
春秋初年,管仲在齐国改革地方行政结构,改变官制;调整社会基层组织,实行闾伍制。春秋中后期,子产施行“大治安”方略,将弱小而内乱不止的郑国治理得稳定富强。战国时期,商鞅在泰国推行封建治安秩序,对于全国统一后封建治安秩序的确立,起了先驱示范作用。总之,管仲、子产、商鞅等人为古代治安体制的创建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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