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审计的基本特点中强制性大的表现?

如题所述

中国国家审计的基本特点中强制性大是其中一个特点,中国国家审计的基本特点中强制性大的表现在中国国家审计审计立项上的强制性、中国国家审计处理上的强制性、中国国家审计主导地位上的强制性、中国国家审计审查权限上的强制性这四个方面。中国国家审计基本特点中除了具有强制性大,还有权威性高、独立性强的特点。
一、中国国家审计的基本特点中权威性高的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根据《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可对微观层次进行监督,而且可对宏观管理层次加以监督,体现权威性的基本特点。
第二、规范国家审计行为的《审计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较高的地位,体现权威性的基本特点。

第三、中国国家审计机关与审计人员根据《宪法》规定直接在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行政首脑的领导下,使国家审计具有代表行使监督权力的权威性,体现权威性的基本特点。
二、中国国家审计的基本特点中独立性强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中国国家审计的基本特点中独立性强的表现在经济上的独立性。国家审计的审计经费是独立的,列入财政预算,由各级政府承担,保证其执法的独立客观性。

第二、中国国家审计的基本特点中独立性强的表现在工作上的独立性。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种监督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中国国家审计的基本特点中独立性强表现在组织上的独立性。审计机构是单独设置的,不隶属于其他任何部门或业务机构。独立于被审单位,与被审单位在组织上无行政隶属关系.

第四、中国国家审计的基本特点中独立性强的表现在在人事上的独立性。人事安排的独立性,有利于保持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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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17
一是主导地位上的强制性。国家审计是依据宪法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内部建立的,代表国家实施审计监督,并在业务上对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这种管理、指导和监督是强制性的,是不以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意愿为转移的,构成了国家审计在整个审计组织体系中主导地区;

  二是审计立项上的强制性。国家审计的审计立项可以根据自我编制的年度审计计划,也可以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审计机关临时交办的事项,还可根据国家审计组织本身临时掌握的线索等,由此可见,国家审计的审计立项是以法定程度和自我工作需要为主要依据的,而不受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方面的左右和干涉;

  三是审查权限上的强制性。国家审计机关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既反映了国家审计的独立性,也表现出国家审计的强制性。因为在这种审计活动中,国家审计机关是行为主体,其审计程序、审计方法方式的运用或选用是以完成审计任务、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为指导原则的,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活动中的配合情况尽管也影响着审计工作效果,但总体上讲,被审计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

  四是审计处理上的强制性。就某一项具体的国家审计工作而言,在其最后阶段应写出审计报告,作出审计结论和决定,并送达被审计单位及有关协助执行部门或单位,这些单位或部门应主动地、自觉地予以执行或协助执行,部门或单位没有或不准备主动、自觉执行或协助执行审计决定时,审计机关可采取相应措施使审计结果得到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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