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城门籍制度有那些?

唐朝的制度礼仪,如宵禁之类的,除此之外还有哪些?蟹蟹~

秦秦始皇以战国时期秦国官制为基础,把官制加以调整和扩充,建成一套适应统一国家需要的新的政府机构。在这个机构中,中央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有左右二员,掌政事。太尉掌军事,不常置。御史大夫是丞相的副贰,掌图籍秘书,监察百官。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以下,是分掌具体政务的诸卿,其中有掌宫殿掖门户的郎中令,掌宫门卫屯兵的卫尉,掌京畿警卫的中尉,掌刑辟的廷尉,掌谷货的治粟内史,掌山海池泽之税和官府手工业制造以供应皇室的少府,掌治宫室的将作少府,掌国内民族事务和外事的典客,掌宗庙礼仪的奉常,掌皇室属籍的宗正,掌舆马的太仆等。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与诸卿议论政务,皇帝作裁决。   地方行政机构分郡、县两级。郡设守、尉、监(监御史)。郡守掌治其郡。郡尉辅佐郡守,并典兵事。郡监司监察。县,万户以上者设令,万户以下者设长。县令、长领有丞、尉及其他属员。郡、县主要官吏由中央任免。县以下有乡,乡设三老掌教化,啬夫掌诉讼和赋税,游徼掌治安。乡下有里,是最基层的行政单位。里有里典,后代称里正、里魁,以“豪帅”即强有力者为之。此外还有司治安、禁盗贼的专门机构,叫做亭,亭有长。两亭之间,相距大约十里 汉汉朝官制   汉朝官制实行三公九卿制,宰丞相具有较大的权利。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称三公,丞相管行政,是文官首长;太尉管军事,是武官首长;御史大夫掌监察,辅助丞相掌管政治事物。而在汉朝,还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即必须做御史大夫后才能做丞相。而在御史大夫之下,还设有御史中丞,掌管宫内事务。九卿则是太常(掌祭祀鬼神)、光禄勋(掌门房)、卫尉(掌卫兵)、太仆(掌车马)、延尉(掌法律)、大鸿胪(掌礼宾)、宗正(掌皇帝族谱)、大司农(掌全国经济)、少府(掌皇室财政)。汉武帝时期,为了巩固皇权,皇权开始大幅膨胀,尚书令的地位大幅抬升。汉武帝将身边重臣如严安、主父偃、朱买臣等为郎加以侍中,与尚书令共议军国大事,组成中朝(又称内朝)。原以丞相为首的三公九卿组成外朝。汉朝的选举制度是察举制,以地方推荐为主,考试为辅,考试与推荐相辅而行。推荐过后是还要经过考试复核;复核合格后才能量才录用。无论是特举贤良方正,还是岁举孝廉、茂才(西汉时称秀才,东汉避光武帝名讳改为茂才),均须经过中央覆试。武帝时期设置太学,是中国古代第一所公办学校,专门培养才学之士 。东汉时期,为纠正察举荐人之滥,开始注重考试,形成察举与考试相结合的选士制度,而且考试成份日益增加。在推荐基础上加强考试,这是汉代察举制发展的新趋势。荐举为主,考试为辅,是两汉察举制的基本特点,也就是说你举荐个人,我还要看看他有什么本事。汉朝早期实行征兵制度,男子廿三岁起至五十六岁之间,服役两年。一年包围京师,名为正卒;另一年戍守边郡,叫做戍卒。正卒分为两支,一支为南军,守卫宫城,另一支为北军,保卫首都其他地区 隋中央官制    三省六部制隋文帝杨坚即位后首先做的一件大事就是废除北周附会《周礼》六官所建立的官制,代之以新的职官制度:“置三师、三公及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内侍等省,御史台、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国子、将作等监,左右卫、左右武卫等府。”以强化中央集权和恢复汉族王朝官制的传统。尚书、门下、内史三省制是隋代中央官制的核心。三师、三公虽然地位崇高位居一品但实际上只是荣誉职务。隋代尚书省的地位很高,《隋书·百官志》说“尚书省,事无不总”,反映了它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地位与权力。 地方官制 隋代地方上分为州、郡、县三级,后于开皇三年废除郡的行政设置,以州直接统县。隋代州的长官每年年底都要进京述职,称为朝集使。朝廷则派司隶台官员或别使巡省地方。 唐中央官制   三师:太师、太傅、太保(荣誉职务);   三公:太尉、司徒、司空(荣誉职务);   三省:中书省(决策、秘书)中书令、门下省(侍从、谏议)侍中、尚书省(行政)尚书令;   尚书省下辖六部(主官:尚书):吏部(人事)、户部(户口、财政)、礼部(礼宾)、兵部(国防)、刑部(法院)、工部(工程、水利);   一台:御史台(监察);   五署: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都水监(循旧制,与六部分工);   九寺: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与六部分工合作);   散官:(荣誉职务)。 地方官制   虚设(道)置观察使   州(郡):刺史(太守);别驾、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   六曹: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   县:县令;县丞、主簿;县尉、录事、佐史。   乡:耆老;五里一乡   里:里正;五保一里   村:村正;一自然村为一村   保:保长;五邻一保   邻:邻长;四家一邻   坊:坊正。城市内无村设坊,坊正和村正同级 宋 宋朝的政治体制大体沿袭唐朝的政治制度。但宰相不再由三省长官担任,而是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又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通称执政,与宰相合称“宰执”。宋朝的相权大幅萎缩,仅负责行政职能。中书门下与枢密院合称二府,掌文武大权。又设盐铁、户部、度支三司,主管财政大权,号称计省。这样三司、宰执、枢密使三权互相制衡,因此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宋朝还在御史台之外增设谏院和置谏官,这些都是监察机构,负责弹劾等事宜。 元中央机构   中书省:上承天子,下总百司,领六部,为最高行政机关,行使宰相职权。中书省下有六部:吏、户、礼、兵、刑、工。   尚书省,主要负责财政事务,不过时置时废。   枢密院:中央最高军事管理机关。   御史台:最高监察机关。   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 地方机构   除河北、山东、山西由中书省直接管理外,元朝在地方设置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或省)。行省是由中央委派官员到各地署事,行使中书省职权的派出机构。   行省下有道、路、府、州、县、社。 明六部   明朝在中央设置吏、户、礼、工、刑、兵六部,与前代相比,明朝最初在每部增加尚书侍郎各一。胡惟庸案之后,朱元璋废丞相之职,取消中书省。六部因此地位得到了提高。每部只设一个尚书,两个侍郎,原有的各科尚书降为郎中。各部尚书和侍郎的官阶也上升。其中以吏部(主管文官升迁)最为重要,户部人员最多。礼部(主管祭祀大典)与工部(主管公共建设)地位较低。 监察机构   太祖尚为吴王时,始置御史台,设左、右御史大夫各一名。洪武十三年,罢御史台。十五年更置都察院,设监察都御史八人。分监察御史为浙江、河南、山东、北平、山西、陕西、湖广、福建、江西、广东、广西、四川十二道,各道置御史三到五名,称为十二道监察御史。监察御史都驻在京师,有事带印出巡,事毕回京缴印。永乐元年,改北平道为北京道。十八年,罢北京道,增设贵州、云南、交阯三道。洪熙元年,称行在都察院。宣德十年,罢交阯道,始定为十三道。正统中,去“行在”字。 六科   六科,负责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洪武六年,设给事中十二人,秩正七品,始分为六科,每科二人。洪武二十四年,更定科员,每科都给事中一人,正八品。六科官职品级虽低,然职权很高。他们可以不赞成皇帝的意旨。该制度发挥了一定的改善朝政作用。 清六部   清朝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长官称尚书,副长官称侍郎,以前尚书均由满人担任,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规定尚书及侍郎满、汉各一。在六部之外和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内务府、都察院。清朝官员等级分“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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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05
中国的称呼从唐代到明、清两代,曾有过巨大的变化,而我们今天所熟悉的古代称呼多是明、清两代之称呼。至于唐时所用之称呼,无论电视中亦或小说中,都少有提及。现将唐代称呼略述如下: 唐代时称呼皇帝多用“圣人”,至于和其亲近之人或其近侍则称其为“大家”,有趣的是在唐代,女子称呼其婆婆亦呼为“大家”。至于像唐明皇这样的风流天子,则亲近者俱呼其为“三郎”,而呼太真妃为“娘子”;皇太后自称为“朕”,这个可见《旧唐书·武则天传》中则天登基之前的谈话记录;至于皇太子,则常被左右之人称为“郎君”;而太子、诸王有时自称为“寡人”,这个一可见于顺宗为太子时同王叔文的对话,一可见于《旧唐书·永王璘传》中永王说:“寡人上皇天属,皇帝友于”;国公会自称为“孤”,此可见《大唐创业起居注》中,时为唐国公的李渊的讲话。 而对于太真妃和太子的“娘子”、“郎君”之呼非凭空无据,在唐代,没有“老爷”之称,奴仆称呼男主人为“阿郎”;而称呼少主人为“郎君”;称呼主母和小姐俱为“娘子”。但是,“娘子”、“郎君”并非只用于奴仆称呼主人,旁人见了女子亦呼其为“娘子”,见了少年女子也有呼为“小娘子”者;年长者也会叫少年人为“郎”或“郎君”,像李白的一句诗中就描写有:一个老人问李白“郎今欲渡缘何事”?然后告诫他“如此风波不可行”。 在唐代,称呼相熟悉的男子多以其姓加上行第或最后再加以“郎”呼之,例如,白居易呼元缜为“元九”,唐德宗曾呼陆贽为“陆九”;而称呼女子则多以其姓加行第再加“娘”呼之,例如:“公孙大娘”、“李十二娘”等等叫法。而“萧郎”和“萧娘”作为普遍的代称,早是大家所熟知的了。 另外,既讲到了“郎”,另两个称呼也不可不提:当时,女子称呼丈夫的弟弟为“小郎”;而女婿又被称为“郎子”,就如《无双传》中,无双家人从小就戏呼王仙客为“王郎子”。 说了这么多,才发现还没有讲到当时的自称。当时的男子多自称为“某”,也有谦称“仆”的,称呼就比较多了。而女子除了像后来的女子那样谦称为“奴”外,更多的是自称为“儿”,同时,也有女子自称为“某”的。 在唐代,只有宰相才被称为“相公”,而不像后来那样用的普遍;中书省和门下省的官员相互之间称为“阁老”;刺使被尊称为“使君”;县令的尊称为“明府”;至于县丞等则被称为“少府”。而他们都常被尊称为“明公”。 另外,看看唐代官场中的相互称呼和百姓见了皇帝或官员的称呼,就感到那时人们间的关系远较明、清时代更加平等: 在唐代,“大人”只是作为父亲的尊称,并不用于称呼地位高于自己的官员,而且下级官员见了上级官员或者百姓见了官员,也并不像后世那样奴颜婢膝。当时,对于官员的称呼普遍是呼其官职的,除非是相熟之人可称其“行第”。宰相见了一个刺使会自称为“某”,而称呼此刺使为“某刺使”或者是“某使君”,而这个刺使对宰相的自称亦是“某”,同样,这个刺使治下之民称呼这个刺使,也是“某刺使”或者是“某使君”,而刺使对百姓的自称亦同百姓对刺使的自称 ————“某”。同样,对于一个侍郎,无论是其长官或是其下级以至于百姓,俱呼其为“某侍郎”,而对于大理寺卿即使是在狱中待审的囚犯,也是称呼其为“某卿”。即使在公堂之上,百姓若是男子也是自称为“某”,而女子亦自称“儿”同常时一样。 例如,像郭子仪这样地位的人,对给他家修墙的工人讲话时,自称为“某”,而工人回话是也自称为“某”。 另外,百姓见了皇帝,也同百官一样自称为“臣”,这可见于明皇逃难时和一蓍老的对话,以及德宗出巡时与一农民之谈话。 此外,还有我不能十分确定的一点,就是唐代诸王的世子,如果没有另外封号的如何称呼,我疑心是也称为“某太子”的。在《全唐文》中,有“汲太子妃”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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