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和前妻生的孩子 可以分我父亲和母亲的共同财产的多少比例?

我父亲和前妻现有一女儿(我姐姐),我父亲和我母亲结婚后通过共同在单位的工龄买了一公房,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父亲,我父亲10多年前已经去世,但是现在房产证上还是我父亲的名字。我想请问:如果以后我母亲也去世的时候,假如我父亲的房产证还没有继承过户,那么我姐姐可以和我分我父亲名下的房产的多少比列?(我父亲现在只有我姐姐和我两个子女,爷爷奶奶已经去世)
有网友回答说:我姐姐可以得到1/4。我想再请问:但是我父亲的那一半我母亲也有权继承一部分啊,再算上我,那我姐姐怎么会得到一半呢?我个人理解好象我姐姐应该最多只能得到我父亲那一部分的1/3吧?
(呵呵 不好意思!顺便问问我怎么给回答的好的网友加分)
我母亲也只有我一个孩子,并且我外公外婆也已经去世

你所说的这个问题有好几个点是要看情况而定的。
一、公房的所有权问题。
据你所说,公房是你父母亲通过两人的共同工龄所购买的,那么即使这个房产证上只有你父亲一人的名字,这个房子也不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而是你父亲和你母亲的共同财产,是他们夫妻之间的婚内共同财产,两人都对这个房子享有所有权。
所以,你父亲的所谓遗产其实只能是这个房子的一半,这个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有你、你母亲、你姐姐,你们三人均分,就是你在提问中说到的1/3。这样你母亲有4/6,你和你姐姐各有1/6。

二、你姐姐和你母亲在法律上的关系
你姐姐和你母亲在法律上的关系就是通称的继子女和继父母的关系。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也是法定继承人,所以你姐姐在一定情况下是对你母亲去世后的遗产拥有继承权的。
我国现在对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抚养关系的认定是:1、子女未成年和继父母生活在一起,继父母有法定抚养继子女的义务,因此如果你姐姐如果是由你父亲和你母亲抚养长大的话,你姐姐是拥有对你母亲的财产的继承权的;2、当继子女和继父母的关系成立于继子女成年以后,双方之间是否存在抚养关系是取决于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尽到了抚养和赡养的义务,即如果你姐姐在成年以后对你母亲尽到了赡养义务的话,对你母亲的财产也是拥有继承权的。
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在你母亲过世后,房子的遗产分割应该是
即按照你母亲在世时对房产的份额即你母亲的4/6,你和你姐姐各有的1/6再分割:
对你母亲留下的4/6再度分割,由于我国继承法对继子女是一视同仁的,所以你和你姐姐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对半分就是你和你姐姐各有2/6,再加上你们从父亲继承来的1/6,就是你们两人各得3/6,或者说是1/2,这也意味着你和你姐姐将房子对半分。

最后,是对你母亲的,如果你母亲不愿意将自己的财产给你姐姐的话,我国的继承方式除了上面说的法定继承外,还有遗嘱继承(财产给予指定的人)这个要去做公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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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09
世界上有什么比手足之情更珍贵的呢?

干嘛要计较这些利益之争呢?母亲还健在,就动起脑筋,想到怎样来划分财产,这份聪明可是用歪了呀

如果心心念念只有利益,而没有情义,恐怕不仅于你的悌道有损害,甚至也会连累到你母亲伤害到她对子女平等的慈爱道。而且如果你九泉之下的父亲知道你的这些起心动念,手心手背都是肉,他会怎样感慨呢。你对父亲的孝道又在哪里呢?这些违背孝道、悌道和慈爱道的行为将损害到你们的福报太大太大了啊。

以上言语虽然直率,却很真诚。希望你能在父亲的牌位前好好忏悔自己的不懂事,好好改善对姐姐的所作所为

供你们参考
第2个回答  2010-07-09
你妈得到一半 你和你姐姐平分剩余的一半
所以就是1/4 这么复杂的问题不要用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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