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二十世纪的期末新政和预备立宪不能挽救清王朝覆灭的命运

如题所述

其原因不止一端:

第一、“清末新政”的主观动机与客观效果彼此背离。

清政府推行教育改革,其主观目的是想造就“尊崇孔教,爱戴大清国”之人。但160余万新式学生的出现和众多八股士类的淘汰,则直接和间接地牵动了整个社会。

新式的教育培养出的新型知识分子,思想解放,对清廷的本质有更深刻的了解,不愿再受皇权专制的束缚,反满情绪就更加强烈,他们或主张立宪,或参加革命,成为满清王朝的掘墓人。

军队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清王朝赖以维持其统治的支柱之一。20世纪初,清政府在全国各省扩编新军,是为了镇压变乱、维持其正在动摇中的统治秩序。

然而事与愿违,其给革命党人在各省提供了发展势力的机会。革命党人在新军中的宣传,使新军接触新思想,受到革命的鼓舞,最终成了清王朝的叛军。

清政府奖励实业,是想藉此摆脱严重的财政危机。在客观上,奖励实业推动了民族工商业的发展,使民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队伍日益成长和壮大。

民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对与之匹配的政治制度和权利的要求愈加强烈,与专制制度的冲突也愈大,他们要求实现君主立宪,提升其政治地位,参与到国家政权管理中,掀起了立宪请愿运动。

第二,清王朝假“立宪”之名,行“集权”之实,并没有改变其卖国的本质。

时至1905年,清政府在财政、军事和经济等细枝末节上的改革,已经不能满足清末政局发展的需要。

作为支持晚清君宪政体的力量,立宪派在社会经济、文化领域有很大优势,代表先进的力量,延续了维新派的政治改良主张,主张以立宪作为振兴中国的唯一途径。特别是日俄战争后,中国各阶层普遍认为,是日本君主立宪政体战胜了沙俄专制政体,举国上下要求立宪的呼声日高。

次年9月1日,清廷终于发布“仿行立宪”的上谕,宣布进入预备立宪阶段。1907年,清廷下旨在京师成立资政院,在各省成立谘议局。对此,国内当时学生、市民、申商集会、游行、演讲,表示欢迎。

可是,清廷并不珍视此时对它来说极其重要的民意。1908年8月,清政府颁布了以日本宪法为范本的《钦定宪法大纲》,共23条。其中,14条关于“君上大权”,规定:大清帝国万世一系,并将预备立宪期定为9年。其对权力的垄断,超过了日本的明治宪法。

对此,革命派和立宪派都表示反对,认为其“偏重于命令权”、“专制之余风未泯”、“最足假以文饰其专制”,并警告清廷:若要“出其狡猾阴险之手段,假钦定宪法之名,颁空文数十条以愚吾民”,必“动摇国本而伤君民之感情”。

在“预备立宪”过程中,清廷不时以条件不完备一再拖延,使立宪派终于认识到:“政府宁肯与人民一尺之空文,不肯与人民一寸之实事”,开始号召“人民与之争者,宜与争实事,而不与争空文”。

1907年起,立宪派发起和平请愿,要求开国会。而地方士绅和商界首领,对开国会的要求更甚。1910年,国会请愿同志会在北京连续发起三次大规模的国会请愿运动,要求速开国会,遭到清政府的拒绝。各地立宪派纷纷发动签名、集会、游行,提出“不开国会,人民不承认新捐税”的口号。

1908年光绪帝和慈禧太后相继去世后,3岁的溥仪继位,改元“宣统”,最高统治层出现权力真空,晚清政局再一次陷入混乱,各种政治势力开始蠢蠢欲动,伺机夺取政权。

一方面,掌握最高权力的皇亲贵胄惟恐大权旁落,拼命想借“预备立宪”之名,推行中央集权,并排挤汉族官僚,削夺汉族官僚的某些职位和权力;另一方面,地方督抚(汉族官僚实力派)竭力培植各自的势力和各种社会关系,与之对抗,并要求“划分中央与地方行政权限”,实行责任内阁制,以削弱皇帝和王公大臣的权力。

为加强自己统治,摄政王载沣在罢免袁世凯后,大肆笼络皇亲贵族,贬黜许多重要的汉族官员,并以满清贵族替补,试图利用皇族的力量来排挤汉族官员。因此,1911年5月8日,清廷成立所谓“责任内阁”。在钦定的13名内阁成员中,9人为满人。

而9名满人中,有7名为皇族成员,总理大臣由庆亲王奕劻担任。因此,人们称之为“皇族内阁”。载沣的“主要目的就是如何把权力集中到自己手中”,“一切努力只是拼命抵挡或推迟国家的破产和政治革命”。载沣推行由皇族独揽国家大权的政策,使满汉官僚之间的矛盾加深。

他的这种做法,也只是“形式上的加强,非但不能使自己强大起来……且这种做法只能激起汉人的排满情绪”。“此时,越发加深种族的反感……并认识到当此内忧外患时,为了保住国家,决不能把政权交给如此自私自利的满洲朝廷”。

汉族官僚逐渐对清政府彻底失望,从而加剧汉族地主官僚的离心倾向。同时,立宪派对清组织“皇族内阁”极为愤慨,各省谘议局联合上书都察院,申明“君主不担负责任,皇族不组织内阁,为君主立宪国唯一之原则”。

清廷却呵斥立宪派干预朝政,“议论渐进嚣张”。立宪派对清廷更感失望,公开发表宣言,阐明满清王公亲贵组成的所谓内阁完全是“名为内阁,实则军机;名为立宪,实则专制”。

“皇族内阁”的成立,等于向世人昭示清朝统治者并不是真心想发展立宪政治,只是想借“君主立宪”的名义来加强满清贵族的统治,加强中央集权。清廷所谓“立宪”只是一个幌子,根本不想放弃实权。

综上所述,对外来侵略,清王朝总体上是妥协、投降的,且长期因循苟且,延误中国奋发图强的宝贵时机,是使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主要内因。20世纪初,清王朝推行的“新政”和“预备立宪”,是在统治力量极大削弱之后的被动应变之举。

尽管在一些方面缓慢地顺应了时代潮流,却始终不曾改变其封建专制本质,也没有停止对外妥协的行径。因此,清末的改革无法挽回作为封建统治阶级政治代表的大清王朝覆灭的命运。

扩展资料

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比较

①主观目的有反动性:其目的是取悦列强,遏制革命形势和消除统治危机。 

②活动本质的封建落后性:仍未超出“中体西用”范畴。 

③客观影响的进步性:清政府的这些让步,符合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资产阶级的愿望,有利于中国的近代化。 

④实际作用的背离性:清政府努力的结果适得其反,从直接影响看,这引起人民的反抗和满汉地方之间及资产阶级立宪派的离心,不但削弱了自身统治,还促进了革命形势的高涨;从根本影响看,派遣的留学生成为反清民主革命思想的传播者。

编练的新军成为武昌起义的主力;奖励实业,促进了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不仅为辛亥革命奠定了经济和阶级基础,而且还从根本上瓦解了封建经济的基础。 

⑤认识:新政、立宪均是清政府为巩固统治而采取的自上而下的改革,这是世界资本主义潮流冲击下的产物。但结果都失败了,其根本原因是本质上的落后性。

注意:从近代化角度以生产力标准来分析,清王朝的预备立宪政体虽不完备,但毕竟不同于封建君主专制,带有向资产阶级政权过渡的性质。

它的一部分成果,成为资产阶级革命派推行民主共和的政治基础。可以这样认为,“预备立宪”是一场具有政治、近代化性质的改革,被动和主动地顺应了时代的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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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06
都是清政府为了挽救地主阶级统治地位而进行的改革尝试,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状况,先进的生产力和先进的阶级不能得到真正发展,不可能真正富国强兵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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