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造成死亡的,死者父母应该得到什么赔偿,赔偿额度是多少?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9-13
被害人因交通肇事死亡的,被害人近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可以得到下列赔偿:
1、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为标准,计算20年。
2、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计算6个月。
3、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医疗、抢救费用计算。
4、护理费。按护理标准及实际护理天数计算。
5、交通费。按被害人就医、转院,或者被害人亲属随行的必要交通费用计算。
6、被抚养人生活费。按受诉法院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标准,计算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父母的赡养费,按二十年计算;父母满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满75周岁的,按5年计算。另外,如果还有其他共同抚养义务人的,按被害人应负担的份额计算。
7、精神损害抚慰金。按被害人近亲属受到的精神伤害大小确定赔偿数额。(但是,对于刑事案件,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有的地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可以支持。)。
第2个回答  2015-09-25
每个地方的一个赔偿都不同,建议找律师,律伴这上面好像有辽宁的律师在那问下吧。
第3个回答  2015-09-25
6,7十万?
第4个回答  2015-09-25
由法律判决吧或警方
第5个回答  2015-09-25
哪个省的?每个省有不同的标准。
建议找个律师。追问

辽宁省的

追答

不了解具体情况(不知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责任承担方,死亡者是城镇还是农村户口等,死亡者的年龄,有几个被抚养人)无法明确回答。
以下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仅供参考:
1、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精神损害赔偿金:法官自由裁量。(查一下辽宁省县法院及市中院之前的判例)
3、丧葬费:所在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抚养年限(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5、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6、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的,保存发票或收据
7、误工费:办理丧葬事宜导致的误工,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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