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死者家属应该如何要求赔偿?急求,在线等答案!

我的一位亲戚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对方是辆小轿车,死者驾驶的是一辆摩托车。交警的责任认定书还没给出,但是对方是超速,受害者骑着的是无牌照的摩托车。责任划分上肇事方应该负有全责或主要责任,这种情况下,受害者家属提出的赔付应该分为哪几个部分?死者今年25岁,上有一双父母,年龄均为五十多岁,有一姐姐和一妹妹(妹妹正在读大学),死者有工作。死者所在地居民年均收入约为1.8w,人均消费支出约为1.4w,请问如果走法律程序,约能赔偿多少?双方协商能赔多少?提出哪个数目合适?最后能达到多少?ps.肇事方经济情况不明确。
城镇户口,父亲60岁,母亲50岁,上一年度该省统计数据表明:居民年收入是17921元,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是13892元,但是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我不知道在哪能找到,只查到了10年数据,是2w5千多一点。如果按照这样的数据计算,是否应该如下:死亡赔偿金17921*20;丧葬费6*上一年度该省职工年平均工资/12;抚养费13892*20/3(因为母亲没有55岁,所以不给予抚养费,父亲刚满60,所以赔付20年抚养费,但是抚养费应由3个儿女共同承担,所以肇事者只需赔付抚养费的1/3,对吗?)。这三项是否是法律规定要求一次性偿付的?另外,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费赔偿对吗?金额大概是3~10w对吧?最后,医院就医费用按照医院给出的收据,应该算入赔偿金额,对吗?而后家属因处理该事宜而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等也应该算入赔偿金额,对吧?如果该省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照10年公布标准即2w5千计算,精神损害费按照5w计算,医院就医费用不计入,误工费交通费也不计入,那么计算结果应该是:17921*20+13892*20/3+25000*6/12+50000=513533.33元以上计算公式与结果有不妥吗?如果移交法院进行审判是否应该得上上述结果(精神损害费可以变化)?

受害者家属提出的赔付应该分为哪几个部分?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一种,是指因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健康权、生命权和财产权,而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具体可分为:一般伤害的赔偿、致人残疾的赔偿、致人死亡的赔偿。在事故发生后,紧接着要考虑的就是该找谁赔?能赔多少钱的问题。
一般伤害的赔偿是指致使对方身体受伤但尚未致人残疾,经治疗可以恢复健康的赔偿,其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项费用。
致人残疾的赔偿是指致使对方身体受伤经治疗后不能完全恢复器官功能致人残疾的赔偿,其范围除一般性伤害赔偿的同类支出外, 还包括残疾用具费、残疾生活补助费、间接受害人的扶养费和残疾抚慰金(也就是残疾赔偿金)等项费用 。
致人死亡的赔偿指对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而进行的赔偿。其赔偿范围除一般性伤害赔偿的同类支出外,还包括丧葬费、间接受害人的扶养费和死亡抚慰金(也就是死亡赔偿金)等项费用。

约能赔偿多少?双方协商能赔多少?提出哪个数目合适?最后能达到多少?ps.肇事方经济情况不明确。

因已经致人死亡,如果认定对方负主要以上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公安是会逮捕人的。既然是双方协商,我认为不必严格遵守计算方法,只要双方协商好即可,不知你是哪个城市,一般来讲,在郑州这样的中部省会城市,死亡赔偿金是在40万上下,这是基数,如果还有其它开销,你们自己往上加即可。因你并不清楚对方经济情况,那么假设对方特别有钱,那就可以适当的多要,比如60万、70万;如果对方经济情况很差,那也许10万也拿不出来,你算的再清楚也白搭不是。

因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在我国刑事案件中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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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23
你好!
可以要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纵横法律网-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韦锋律师
第2个回答  2013-03-22
死亡赔偿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抚养费和丧葬费。死者是否有工作没有关系,关键要看户口性质和所在是哪个省。父母年龄50多,母亲达到55没有。追问

应该没有。

追答

那赔偿金额大概在40万元左右吧。如果对方是全责,40万元全出,如果是主责,那先在交强险额度内赔偿11万,不足部分3:7开。
要相对准确知道还要知道其户口性质(农村户口还是城镇户口)和所在是哪个省。

追问

因为字数太多,我直接补充的问题,希望您能帮忙看看,谢谢。

追答

你告诉我哪个省我直接查给你吧。你算的基本差不多,都是一次性支付的。精神赔偿不会支持,按有关司法解释,死亡赔偿金即为精神赔偿,如果对方没有特别的损害名誉,侮辱死者或家属的行为,不能再额外要求。处理后事的误工费、交通费都算,但以实际发生和合理为准。

新疆城镇户口没有那么高,2013还没发布,2012的标准是:
职工平均工资 36048元/年,3004元/月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5514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1839元/年

追问

职工平均工资我没看到,但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性支出我是在新疆统计局的网站上看到的。另外我貌似看到过一个司法解释是说,死亡赔偿金不属于精神赔偿,而是属于财产还是什么的赔偿。还有就是交强险不是12万么???另外能问一下您,上面的数据您是从哪找到的???谢谢,另外,我另外问了个问题,关于责任划分的,请问您能帮我回答一下吗?

追答

要发布的才能作为赔偿依据,今年的还没有发布,就只能适用2012年的标准,如果等起诉的时候2013标准已经发布,就可以按2013标准。百度一下“新疆2012人身伤害赔偿”就可以找到。
精神损害赔偿你看一下百科第九条。交强险是分项赔偿的,死亡11万+医疗费1万+财产2000元,如果没有发生医疗费,医疗费那一项就不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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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3-03-22
地点是哪里,法院有指导数据,各地不一样。追问

地点为新疆喀什

第4个回答  2013-03-22
交通肇事致死,有无刑事责任?追问

应该是有,交警大队已经提交公安机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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