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时期鞭刑罚有哪些记载?

如题所述

隋开皇元年(581),隋文帝杨坚下诏废除鞭刑,但这个沽名钓誉的皇帝,说得好听,文件一签发,就算有政绩了,其实他本人也并不想严格遵守他的诏令。当时楚州行参军李君才上书批评文帝过分宠信高颍,文帝闻奏大怒,命令杖责李君才,因当时宫殿上找不到杖,文帝又叫人用马鞭把李君才痛打致死。唐初正式恢复鞭刑,但实行的时间不长又被废止。贞观四年(630),唐太宗李世民有一天看见医士用的《明堂针灸图》,发现人的五脏都靠近脊背,针灸时若扎的穴位不准确,就会误伤人命,因而联想到鞭背的刑罪也会致死人命。他说:“鞭与篓是刑罚中较轻的,但若造成死亡就是重刑了,其人该受轻刑为什么要让他承受重刑的风险呢?”于是,他下诏禁止对罪人鞭背。李世民不愧是中国古代少有的英明帝王,这一决定不但表明了他的仁慈精神和同情心,而且说明他具有一定的法制观念,要知道中国的最高统治者自认为是真龙天子,迷信人治,视人民如羔羊,视人命如草芥。像唐太宗、汉文帝这样的最高统治者,身居高位而心存顾忌的历史人物是不常见的。但是,唐太宗的诏令并未能使鞭刑禁绝。唐代的不少达官贵人仍然使用鞭扑对手下人进行责罚。如张汫《朝野佥载》所记,广州录事参军柳庆为人极其鄙吝,他的用具和食品等全部存放在自己的卧室中,奴婢若有人私自取用一撮盐,柳庆就将他们鞭打见血。又有韶州人邓祐占任安南都护,他家资富饶,有奴婢千人,但他仍然省吃俭用,从不设宴请客,从不妄花一分钱。有一天,他的孙子偷杀食一只鸭子,被邓啣占知道了,说孙子擅自败坏家财,鞭打二十。这虽只是两例小事,但它说明鞭刑作为私刑使用时,比官刑更加普遍和难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