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雇佣关系和租佃关系的区别

请详细解释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 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

举个例子,唐以后出现的江南富商出钱请人给他做工,然后短期的合同给他钱,不限制人身的自由。明清的时候,机工和机户,相当于今天的老板和小工的关系。但是,自然不能和今天比了,拥的生活还是没那么自由的。

租佃关系,地主以土地出租给农民,从而剥削、奴役农民的制度。地主将农民禁锢在土地上,农民没有自由,种出的粮食也是地主所有的,农民没分。但是呢,地主要养农民,不过没什么好的东西养。当然这里的农民是没有土地的农民,就是土地兼并以后,沦为劳动力的农民了。

总结一下哦,最佳答案租佃指封建地主把地租给农民种 收成归农民 地主收取一定的收成
雇佣在土地上来讲的话就是地主雇佣农民来种自己的地 收成归地主 农民拿固定的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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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04
雇佣关系属于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一种生产关系,是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特点,它反映的是早期资产阶级与其它阶层之间的关系;租佃关系则完完全全是封建性质的生产关系,它所反映的则是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之间的关系。
第2个回答  2010-08-04
LZ,中国古代的雇佣关系是在明朝中后期,江南地区出现资本主义萌芽时才有的。
明朝以前用的都是租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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