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之后能再迁回来吗?

我表弟的户口和身份证都是河北廊坊市里的,但是从小学,初中都是在黑龙江齐齐哈尔市下属一个县城念的,今年他要继续打算留在黑龙江读高中,我想问下 怎么样能三年后留在黑龙江参加高考?
要是把户口从河北廊坊签回黑龙江 迁回 大概多长时间?
最合适是在他高几的时候?
之后还能把户口在从黑龙江迁回河北廊坊吗?能申请吗?(他们家在河北没有房子,全家户口都在廊坊,一直都在黑龙江,但是他亲姑姑家都在廊坊)
把户口迁回来是在黑龙江参加完高考后合适,还是在上大学4年毕业后在迁回廊坊,哪个时间比较好呢?
请好心人帮帮忙

法律分析:一般是可以的,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并且原籍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就是可以回原籍落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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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12
迁不回来,除非毕业后在廊坊就业,户口落单位或人才市场
第2个回答  2010-08-06
肯定可以.只是时间问题.
第3个回答  2010-08-06
我题目都没看。肯定可以的啊。
第4个回答  2010-08-14
可以,只要与接收的单位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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