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宪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有什么规定

如题所述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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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01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同基层组织的相互联系是指导已被指导的关系,应该属于自治组织。
第2个回答  2020-11-01
把它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他们都是隶属关系。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要归基层政权来管理。
第3个回答  2020-11-01
根据宪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关系,是基层的干部,是我们人民群众的最基层的代表,他可以代表人民群众中向上级部门反映具体的实际存在的问题
第4个回答  2020-11-01
我国的村委会和政府之间不属于上下级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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