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女朋友都是外国人,一年前我们来到了中国工作,现在想要在中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请问我们要出具我

如题所述

问:我和我女朋友都是外国人,一年前我们来到了中国工作,现在想要在中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请问我们要出具我们所在国驻华使馆认证的我和我女朋友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材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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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遵守我国婚姻法和《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有关条款的规定,必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一)中国公民必须持的证件:1.本人户籍证明。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的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包括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二)外国人必须持的证件: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外国侨民必须持的证件: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另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状况检查证明。为了国家利益,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及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人员,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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