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政治制度有何特点?为什么要这样做

如题所述

美国是一个多民族、多种族的国家,早在欧洲人来到北美大陆之前,那里居住这美洲土著印第安人,但印第安人并不是今天美国人的祖先。今天的美国人是从旧大陆陆续移居到北美的,所以说,美国是由世界各国的移民组成的国家,各个民族、各个种族都“迁移”到美国,而美国便自然地汇集了世界上所有的民族和种族以及他们带去的各国文化。美利坚合众国这个名称也表明了美国政治发展的方式和民族统一的道路。
1、严格的三权分立
美国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体现在1776年所宣布的《独立宣言》、费城会议所制定的宪法、及第一结果会所制定的权利法案中,后来政治制度又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美国的开国元勋们在制宪会议上就明确否定了直接民主制度,而采用代议制民主,旨在保障人民民主,而对政府的权力予以限制,使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相互牵制和平衡。为了实现这种限制,美国实行了“严格的三权分立”,即合众国的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不仅分别属于国会、总统、最高法院以及联邦下级法院,而且它们之间的宪法地位是平行的,宪法没有规定一个最高权力机关。而且,美国的制衡原则更强调的是,每一个机关在行使其权力时,都需要其他机关的协助;每一个机关都拥有防止、低于其他机关侵犯其权力的法律手段。
这样看来,美国的分权制度与英国的议会至上有很大的区别。基本特点也很显著:即三大部门权力来源不同,相互平行;在政治上相互独立,相互之间没有政治上的责任;三个部门在执行自己的职能时相互有所依赖;三个机关都拥有相互制约和相互防卫的手段。
2、持久的两党制
美国是一个典型的两党制国家,长期以来一直是共和党和民主党轮流执政,两党制的持久性是美国政治最重要的特点之一。相比于其他国家的政党制度,美国的两党制有许多显著特点。
(1)以争夺总统职位为主要目标
美国实行总统制,而美国的总统制与英国等西方国家的责任内阁制在许多方面有明显区别。美国的两党制以争夺总统职位为主要目标,而不像英国的责任内阁制,一个当要向上台执政,就必须赢得议会多数党地位。美国国会选举和总统选举是分别进行的。参众两院议员由各州选民选举残生,总统则由各州选出的总统选举人选举产生,所以总统当选与否取决于是否获得多数选举人票,与格挡在国会获得议席的多寡无关,政府的更迭不取决于国会选举,而决定与总统选举。总统和他的内阁也不对国会负责,总统一人对宪法负责,对选民负责。而在美国,以总统为中心的三权分立,是美国政治制度的最根本的特征。在这种制度下,一个政党如果取得了总统职位,就意味着他掌握了国家政权。
(2)不存在执政党与在野党的严格区分
正因为两党在国会中席位的多少与执政党和在野党的地位无关,执政党和总统的立法建议往往不会受到操纵国会的在野党太大的制约和阻扰。实际上,美国总统为了顺利推行其纲领和政策,经常与两院议会领袖以及一些著名的参众议员举行联席会议,美国国会通过的绝大多数法案,都是在两党没有争议的情况下成为法律的。
(3)意识形态色彩淡薄
美国近代两党制形成后,共和党与民主党义务本质区别,都是代表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根本利益的政党,在意识形态上,两大政党都信奉资本主义;都维护资本主义制度;都坚持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原则;都宣传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理论和自由平等学说;都固守以个人主义为核心的资产阶级价值观念和人权观念。所以说,两大政党坚持和信奉的都是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
(4)政党领袖的权力和作用微弱
(5)组织松散,当权分散,党内凝聚力差
3、联邦的两院制
美国的两院制受到英国议会两院制的一定影响,也有殖民的时期两院制的延续,但美国的两院制与前两者相比,在组织构成上、权力划分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美国参众两院的议员皆由选举产生,参议员议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众议院议员选举,从代议制的角度来说,美国国会的两院中,参议员代表各州的选民,而众议员代表各选区的选民。美国国会的参众两院,地位和权力是同等的,立法权由两院共同行使,任何一院通过的法案必须送交另一院通过,任何一院对另一院通过的法案都拥有绝对的否决权。再者,众议院规模较大,而参议院规模较小,在美国的历史上,参议院往往比众议院保守。
从美国两院议员的组成成分上来看,两院协调了州与州之间的利益冲突,也用不同的选举方式使两者彼此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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