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有哪些方法?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8-27
企业的发展过程就是企业成立、发展和壮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企业也经历着不同管理模式的转变,企业在发展到一定阶段若不能及时调整管理方法和模式,就会面临着踌躇不前甚至倒退失败的风险。

一、人治
顾名思义,人治模式就是使用强人治理。人治依靠的主要是领导的个人影响力,其人缘、风格等在统治中占有重要地位。一般来说,人治这种模式主要存在于企业发展的创业时期,无论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在人治模式下,维持企业运转的人缘、情面,管理凭经验、人际关系,控制靠随机和自觉,领导靠威信,员工考训练。此时的企业员工少,部门少,没有健全的制度与流程,执行主要依靠领导推动,领导强势,工作效率就高。反之,当领导弱势或领导不在公司时,效率就低。在人治模式下,企业高层与员工交往频繁,公司存在什么问题,领导很容易一眼就看出来,这是人治模式的主要特点。

二、法治
随着企业规模的壮大,部门和员工增多,管理层级增多,老板一双眼睛越来越难照看整个企业了。于是,我们想到了建立制度,淡化人治,通过制度化管理来提高效率,这就是法治。法律、制度具有刚性、公平性、公开性、稳定性,它不同于人治那样有很大弹性,法律弹性很小,任何人都必须遵守,包括制订者和执行者本身。

三、文治
当企业再进一步发展壮大,部门和员工进一步增多,法治的弊端也就暴露出来。因为即使法律、制度多如牛毛,总有管不着的地方,就算法律、制度非常健全,没人钻空子,但执法者人数有限,时间有限,非常容易出现执法缺位。此时就需要有一种意识、思维来引导我们的行为,这就是文治,以文化来管理企业。对于企业来说,文治强调以人为管理的核心,建立学习型组织,领导靠教育培训来引导员工,对员工实行自我控制,自我管理。企业要实施文治,必须建立相应的企业文化,员工必须具有足够高的思想觉悟、道德素质和一致的价值观。

人治是依赖领导的影响力来管理员工,一旦领导不在或领导变换,管理的难度就加大,而且新领导很难复制这种管理方法,必须重塑影响力才能有效管理。法治是依赖法律、制度的刚性来约束员工、堵塞漏洞,但法律和制度需要依赖强有力的队伍去执行才能见效,一旦遭遇法律、制度真空或执法缺位,管理就会出现漏洞。文治就不同,它依赖的是强大的文化,文化的范畴非常广,它是无形的,无处不在,无孔不入,伴随人的一生,影响深远。
第2个回答  2020-08-27
01
亲情化管理模式
这种管理模式利用家族血缘关系中的一个很重要的功能,即内聚功能,也就是试图通过家族血缘关系的内聚功能来实现对企业的管理。从历史上看,虽然一个企业在其创业的时期,这种亲情化的企业管理模式确实起到过良好的作用。但是,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尤其是当企业发展成为大企业以后,这种亲情化的企业管理模式就很快会出现问题。因为这种管理模式中所使用的家族血缘关系中的内聚性功能,会由其内聚性功能而转化成为内耗功能,因而这种管理模式也就应该被其他的管理模式所替代了。我国亲情化的企业管理模式在企业创业时期对企业的正面影响几乎是99%,但是当企业跃过创业期以后,它对企业的负面作用也几乎是99%。这种管理模式的存在只是因为我们国家的信用体制及法律体制还非常不完善,使得人们不敢把自己的资产交给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使用,因而不得不采取这种亲情化管理模式。
02
友情化管理模式
这种管理模式也是在企业初创阶段有积极意义。在钱少的时候,也就是在哥们儿为朋友可以而且也愿意两肋插刀的时候,这种模式是很有内聚力量的。但是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尤其是企业利润增长到一定程度之后,哥们儿的友情就淡化了,因而企业如果不随着发展而尽快调整这种管理模式,那么就必然会导致企业很快衰落甚至破产。我国有一个民营企业叫“万通”,一开始就是五个情投意合的人创办的一个友情化企业,当时大家都可以卧薪尝胆,创业者之间完全可以不计较金钱。但是,当万通拿到第一笔大的利润的时候,五个人就开始有所摩擦。当时万通的比较大的股东叫冯仑,他还想继续坚持这种管理模式而使企业发展,他组织企业的创办者读《水浒》,让大家记取散伙与分裂的教训,但结果最后没有解决问题,只好几个人解散了这个企业,放弃了这种友情化管理模式。后来万通由于创业者各自另起炉灶而孵化了好几个企业。
03
温情化管理模式
这种管理模式强调管理应该是更多地调动人性的内在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很快地发展。在企业中强调人情味的一面是对的,但是不能把强调人情味作为企业管理制度的最主要原则。人情味原则与企业管理原则是不同范畴的原则,因此,过度强调人情味,不仅不利于企业发展,而且企业最后往往都会失控,甚至还会破产。有人老是喜欢在企业管理中讲什么温情和讲什么良心,认为一个人作为企业管理者如果为被管理者想得很周到,那么被管理者就必然会有很好的回报,即努力工作,这样企业就会更好地发展。可见,温情化管理模式实际上是想用情义中的良心原则来处理企业中的管理关系。在经济利益关系中,所谓的良心是很难谈得清楚的。良心用经济学的理论来讲,实际上就是一种伦理化的并以人情味为形式的经济利益的规范化回报方式。因此,如果笼统地讲什么良心,讲什么人性,不触及利益关系,不谈利益的互利,实际上是很难让被管理者好好干的,最终企业都是搞不好的。管理并不只是讲温情,而首先是利益关系的界定。有些人天生就是温情式的,对利益关系的界定往往是心慈手软,然而在企业管理中利益关系的界定是“冷酷无情”的,对利益关系的界定,到一定时候“手不辣”、“心不狠”是不行的。只有那种在各种利益关系面前“毫不手软”的人,尤其对利益关系的界定能“拉下脸”的人,才能成为职业经理人。例如,如果有人下岗的时候哭哭啼啼,一个人作为管理者心软了,无原则地可怜下岗者而让他上岗了,那这个人就完全有可能成不了职业经理人。
第3个回答  2021-02-10

企业管理离不开三件套:思想、经验、工具。


思想,管理者必须有思想。没有思想就没有激情,没有灵魂,队伍也很难凝聚起来。
管理者的思想从哪里来呢,好多种途径。


有的靠天启,在工作中摸索、探索、思索,有了独特体会,再总结提炼,成为一家之言。这样的大师级人才,可遇不可求。


绝大部分人的思想,源自学习。读书、听课、参加培训,都可以快速获取管理思想。前人栽的树已经成荫,后人为什么非要从树苗开始培育呢。拒绝管理思想,自绝于大师,自信一切都可以自悟,这样的管理者狂妄有余,成事不足。


思想仅仅是思想,光有思想远远不够,接下去需要实践经验。


经验,自己和他人的实践总结。经验比思想更接地气,更有可操作性。也许谁都明白,人才是资产,而不是成本,企业必须以人为本。这个思想非常好,但是在实践中如何落地呢。没有太多实践的管理者,如果他足够谦虚,不满足于满大街的套话空话,他其实会很茫然的:如何在自己的工作中,把以人为本切实落实下去呢。


经验,往往比思想平淡很多,繁杂而又琐碎。比如,要做到以人为本,会体现在人员招聘、入职、培训、晋级等流程中,还体现在办公环境、考勤、考核、奖金、团队建设等等细节中。以人为本一句话,累死累活一群人。


光有经验,没有思想,容易陷入细节的迷宫之中,甚至南辕北辙而不自知。思想,是经验的边界,可以束缚不过界,两者不可或缺。


工具,提高执行力的利器。工具,常常被部分管理者贬低,又被另外一些管理者拔高。贬低者,认为工具属于“器”的层次,和管理者的身份不匹配。拔高者,认为工具已经包含了“道法术”,工具一出,谁与争锋。

工具本身,不是思想,也不是经验。必须有人在思想的指导下,运用工具去实践,才能达成目标。

第4个回答  2020-08-27
凡是发达的国家,都有着健全的法治。凡是成功的组织,都有着健全的规章制度与行为规范。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管理活动中广泛采取法律方法显得越来越重要和必要。

一、法律方法的内容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的总和。法律方法是指国家根据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各种法律、法令、条例和司法、仲裁工作,调整社会经济的总体活动和各组织、单位在微观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关系,以保证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管理方法。

(一)法律体系

由于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法律规范的形式与内容也极为丰富,法学上根据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将其分为各个不同的法律部门,并形成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的统一的法律体系。


管理的法律方法中,既包括国家正式颁布的法,也包括各级政府机构和各个管理系统所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种社会规范。法律、法规一般是由一系列法律、法规所组成的,比如,国民经济管理总体方面的,有计划法、工业法、农业法、商业法、基本建设法、财政法等;用于公司管理活动的,有公司法、工业企业法、交通运输法、海商法等;在流通领域的管理方面,有商标法、价格管理法、外汇管理法、证券交易法等;在调整各地区、各部门以及各单位之间的经济活动方面,有合同法;在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有自然资源法、能源法、环境保护法等;在保护劳动者及其集体权益方面有劳动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随着改革开放的继续和深入,还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对外贸易法、涉外税法、涉外金融法等。建立健全各种法律法规,最根本的一点是要遵循事物自身的客观规律。

(二)司法和仲裁

法律方法的内容,不仅包括建立和健全各种法规,而且包括相应的司法工作和仲裁工作。这两个环节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只有法规而缺乏司法和仲裁,就会使法规流于形式,无法发挥效力;法规不健全,司法和仲裁工作则无所依从,造成混乱。

司法工作是由国家的司法机关按照法律和法规解决各种纠纷和审理案件的执法活动。司法机构“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通过司法制裁,强制执行法规,制止违法活动,恢复正常秩序,并给予当事人一定惩罚,达到维护法律尊严、教育人民的目的。司法制裁分为经济制裁和刑事制裁两类。经济制裁包括强制执行付给违约金和罚款、停止和排除妨害、退还原物、赔偿损失等。刑事制裁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因违反刑法、危害社会而采取的处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以及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等附加刑罚。

仲裁即公断。如果组织之间发生纠纷,经过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就可由仲裁人或仲裁机构居中作出判断和裁决。就仲裁的性质而言,它是一种行政性活动,不是司法活动。因此,裁决不被当事人执行时,仲裁机关不能强制执行,只能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经济仲裁分为经济合同仲裁和涉外仲裁两类。经济合同仲裁是指国家规定的仲裁机关对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依法进行调解、作出裁决的活动。

涉外仲裁是指我国涉外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之间签订的仲裁协议,基于当事人的仲裁申请,按照有关仲裁法律和仲裁规则,对其经济争议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从而解决争议的一种制度。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有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它们都是全国性的、常设的仲裁机构。涉外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裁决,双方当事人都不可以向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提出变更的要求,当事人应当依照裁决所规定的期限自动执行。如果逾期不执行,一方当事人可向我国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依法强制执行,即我国涉外仲裁机构所作的裁决对于当事人双方都有约束力,必须执行。二、法律方法的特点

法律方法主要有下列特点:

(一)公开性

法律方法的基本特点之一就是公开性,它要求把有关法律法规向社会完全公开,并且要求公开立法和公开执法。它不像有些文件、政策那样只有少部分人掌握和执行,从而可以避免一些营私舞弊行为。

(二)严肃性

法律和法规的制订必须严格地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一旦制定和颁布出来后,就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法律和法规不可因人而异,滥加修改,必须保持它的严肃性。司法工作更是严肃的行为,它必须通过严格的执法活动来维护法律的尊严。


(三)规范性

法律和法规是所有组织和个人行动的统一的准则,对他们具有同等的约束力。法律和法规都是用极严格的语言,准确阐明一定的含义,并且只允许对它作出一种意义的解释。法律与法规之间不允许互相冲突,法规应服从法律,法律应服从宪法。

(四)强制性

法律、法规一经制定就要强制执行,各个组织以至于每个公民都必须毫无例外地遵守。否则,要受到国家强制力量的惩处。
第5个回答  2020-08-27
1、屉式管理
抽屉式”管理,现代管理也称之为“职务分析”。当今一些经济发达国家的大中型企业都非常重视“抽屉式”管理和职位分类,并且都在“抽屉式”管理的基础上, 不同程度地建立了职位分类制度。“抽屉式”管理形容在每个管理人员办公桌的抽屉里都有一个明确的职务工作规范,在管理工作中,既不能有职无权,也不能有责无权,更不能有权无责,必须职、责、权、利相互结合。企业进行“抽屉式”管理五个步骤:第一步,建立一个由企业各个部门组成的职务分析小组。第二步,正确处理企业内部集权与分权的关系。第三步,围绕企业的总体目标,层层分解,逐级落实职责权限范围。第四步,编写“职务说明”、“职务规格”,制定出对每个职务工作的要求准则。第五步,必须考虑到考核制度与奖惩制度相结合。

2、危机式管理
随着全球经济竞争日趋激烈,世界著名大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进入维持和衰退阶段,为改变状况,美国企业较为重视推行“危机式”生产管理,掀起了一股“末日管理”的浪潮。美国企业界认为,如果一位经营者不能很好地与员工沟通,不能向他的员工表明危机确实存在,那么,他很快就会失去信誉,因而也会失去效率和效益。美国技术公 司总裁威廉·伟思看到,全世界已变成一个竞争的战场,全球电信业正在变革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他起用两名大胆改革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副董事长,免去5名倾 向于循序渐进改革的高级人员职务,在职工中广泛宣传某些企业由于忽视产品质量、成本上升导致失去用户的危机。他要全体员工知道,如果技术公司不把产品质 量、生产成本及用户时刻放在突出位置,公司的末日就会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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