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从业人员要求

电气从业人员要求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精神正常,身体健康,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病症。参加工作应经过医院检查合格,以后每隔2年检查1次身体。妨碍电气工作的病症是指高血压,心脏疾病,气管喘息,神经系统病,色盲病,听力障碍等。具有这些病症都不能直接从事是气工作。 (2)电气工作人员应学会并熟悉掌握紧急救护法,包括解救法及人工呼吸法等。 (3)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合格。 (4)电气工作人员还需不断进行定期考试,考试不合格者限期补考,两次补考不合格者,应在一定时期内停止技术性工作。 (5)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人员,在独立进行工作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熟练现场情况,并考试合格,然后在熟练的工作人员指挥下进行作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