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有必要留一点抵扣个税吗

如题所述

没有必要。因为相关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已经失效。
曾经《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实行的时候有相关法律规定,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用户提前还完房贷后,剩余的还款金额只有几千元。 如果平均分配到每个月,每月还款额不到1000。 用户提前还完房贷后,省点钱抵扣个税是完全可行的。 不管用户每月的按揭供款是1元、10元、100元还是几百元,首套房贷在纳税年度仍会产生按揭利息,因此可以用来申请税前扣除。
有人提前还了90万多元的首套房贷,还留了1块钱用来抵扣个税。 这件事一下子冲上了热搜。 许多用户认为这是钻空子,也有用户认为这种做法是合理的。 事实上,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采取的是定额扣除的形式。 只要用户的首套房贷还未还清,且在纳税年度内仍有房贷利息产生,用户就可以申请个人所得税抵扣。
还房贷留几千可以抵扣个税,说明用户的税法意识在增强,可以利用自身条件合理合理的减少个税。 对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每年可享受1.2万元的定额扣除。 纳税人适用的税率越高,可以抵扣的税款就越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十条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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