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死后谥号

如题所述

  范仲淹(989-1052),字希文,谥号文正。
  文正,按谥法:道德博闻曰文,靖共其位曰正。也就是说,能够被赐予“文正”的官员,生前不仅德才兼备,而且要恪尽职守,忠君爱民。 “文正”是对大臣的最高谥号。
  范仲淹幼年丧父,母亲改嫁长山朱氏,遂更名朱说。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范仲淹苦读及第,授广德军司理参军,迎母归养,改回本名,后历任兴化县令、秘阁校理、陈州通判、苏州知州等职,因秉公直言屡遭贬斥。康定元年(1040年),与韩琦共同担任陕西经略安抚招讨副使,采取“屯田久守”方针,巩固西北边防。庆历三年(1043年),出任参知政事,上疏《答手诏条陈十事》,提出十项改革措施。庆历五年(1045年),新政受挫,范仲淹被贬出京,历任邠州、邓州、杭州、青州知州。皇祐四年(1052年),改知颍州,范仲淹扶疾上任,行至徐州,与世长辞,享年六十四岁,谥号文正,世称范文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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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07
  范仲淹(989-1052)死后谥号文正。
  文正,按谥法:道德博闻曰文,靖共其位曰正。也就是说,能够被赐予“文正”的官员,生前不仅德才兼备,而且要恪尽职守,忠君爱民。 “文正”是对大臣的最高谥号。
  范仲淹幼年丧父,母亲改嫁长山朱氏,遂更名朱说。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范仲淹苦读及第,授广德军司理参军,迎母归养,改回本名,后历任兴化县令、秘阁校理、陈州通判、苏州知州等职,因秉公直言屡遭贬斥。康定元年(1040年),与韩琦共同担任陕西经略安抚招讨副使,采取“屯田久守”方针,巩固西北边防。庆历三年(1043年),出任参知政事,上疏《答手诏条陈十事》,提出十项改革措施。庆历五年(1045年),新政受挫,范仲淹被贬出京,历任邠州、邓州、杭州、青州知州。皇祐四年(1052年),改知颍州,范仲淹扶疾上任,行至徐州,与世长辞,享年六十四岁,谥号文正,世称范文正公。
第2个回答  2010-08-22
文正

范仲淹(989—1052年)(即太宗端拱二年——皇佑四年)字希文。和包拯同朝,为北宋名臣,政治家,文学家,吴县(今属江苏)人,汉族。少年时家贫但好学,当秀才时就常以天下为己任,有敢言之名。曾多次上书批评当时的宰相,因而三次被贬。宋仁宗时官至参知政事,相当于副宰相。元昊反,以龙图阁直学士与夏竦经略陕西,号令严明,夏人不敢犯,羌人称为龙图老子,夏人称为小范老子。1043年(宋仁宗庆历三年)范仲淹对当时的朝政的弊病极为痛心,提出“十事疏”,主张建立严密的仕官制度,注意农桑,整顿武备,推行法制,减轻傜役。宋仁宗采纳他的建议,陆续推行,史称“庆历新政”。可惜不久因为保守派的反对而不能实现,因而被贬至陜西四路宣抚使,后来在赴颍州途中病死,卒谥文正。有《范文正公文集》传世。
第3个回答  2013-01-14
他死后谥号为文正。
第4个回答  2010-08-22
谥号“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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