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什么意思

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什么意思

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意思是判刑3个月的拘役,但不予关押,给予6个月的缓刑考验期间,考验期限内没有违反缓刑规定的,缓刑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如果在六个月内没有犯新罪或者查出其他罪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如果在六个月内又犯事,就要被抓紧去了。如果没有犯事,过了六个月之后就等于执行完毕了,就等于刑满释放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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