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单说说不清楚,我举例说明:
如你的税前工资:150000元,你应交个人所得税:50090元,税后到手工资就是:99910元,关于你要交的个人所得税我的计算如下,你能看明白的:
一、如你这个月累计收到工资:扣除社保*元,公积金*,扣个人的商业保险200元(200元是最高金额)还有现在的六项抵减后得到150000元,纳税所得额=150000-5000=145000元,应交个人所税:145000*45%=65250元,速算扣除:15160元,应交个人所税:65250-15160=50090元,你到手工资=150000-50090=99910元。
二、说明1:
和你说一下,这个5000元扣减是从2018年10月1日开始至今天的政策。所有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都得执行的。只要你的月收入超过5000元就得自觉交的个人所得税。
三、说明2:
个人所得税是实行的收付实现制,就是你上月没有发合在这个月发了,只要超过5000元就得交个人所得税的。
四、说明3:
你所交的个人所得税在你当地的地税都能查到的,而且你当地的地税应该每年都会给纳税人一封纳税光荣的挂号信的。
五、执行的税率表格:
六、商险的抵扣: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新个税法规定,历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多项支出可抵税。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新个税法规定,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比如收入1万元,扣除五险一金2000元,最后超出的费用就是10000-2000-5000=3000,税率为1级的3%,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000×3%=90元。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参考资料来源: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5000元/月(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