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扣除老政策是怎样的?

如题所述

1.捐赠税前扣除政策

根据2011年版《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根据2011年版《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这里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2.捐赠税前扣除的计算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的具体计算步骤为:

(1)调整所得额,即将捐赠额从计算所得额中剔除,计算没有扣除捐赠之前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扣除限额,将调整后的所得额乘以30%,计算出扣除限额。

(3)计算扣除额,比较实际捐赠额与扣除限额,以熟低值确定公益性捐赠扣除额。即,个人当期发生的公益性捐赠不足所得额的30%的,据实扣除;超过30%扣除限额的,按30%限额扣除。

(4)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将调整后的所得额减去法定的公益性捐赠扣除额,其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例2-2?单选

2018年8月,中国公民李某取得翻译收入20000元,从中拿出5000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捐给了贫困地区,李某就该笔翻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A.1052  B.2150 C.2240  D.1072

【答案】C

【解析】个人向贫困地区的公益性捐赠可以根据税法规定在限额内扣除,李某的捐赠扣除限额=20000×(1-20%)×30%=4800(元),实际捐赠额为5000元,税前准予扣除4800元。

应缴个人所得税=[20000×(1-20%)-4800]×20%=2240(元)。

3.捐赠的全额扣除项目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的规定,个人捐赠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资金和物资支出可在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4.扣除的项目和期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捐赠后申请退还已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865号)的规定,允许个人在税前扣除的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其捐赠资金应属于其纳税申报期当期的应纳税所得;当期扣除不完的捐赠余额,不得转到其他应税所得项目以及以后纳税申报期的应纳税所得中继续扣除,也不允许将当期捐赠在属于以前纳税申报期的应纳税所得中追溯扣除。此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向地震灾区捐赠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55号)的规定,个人通过扣缴单位统一向灾区的捐赠,由扣缴单位凭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捐赠凭据、扣缴单位记载的个人捐赠明细表等,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个人直接通过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向灾区的捐赠,采取扣缴方式纳税的,捐赠人应及时向扣缴单位出示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捐赠凭据,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个人自行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凭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接受捐赠凭据,依法据实扣除。扣缴单位在向税务机关进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应一并报送由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接受捐赠凭据(复印件)、所在单位每个纳税人的捐赠总额和当期扣除的捐赠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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