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馆制度始于何时?有什么历史影响?

如题所述

史馆始置于太宗贞观三年(629)。南北朝时,修史之任属秘书省著作曹,并有了“史馆”之称。唐太宗重视修史工作,于是别置史馆,以宰相为监修,隶属门下省,开元(713~741)时又改隶于中书省

史馆置修撰四人,其资格较老者为直馆。天宝(742~755)以后,以他官兼史职者称修撰,初入馆者称直馆。元和六年(811)又规定朝官领史职者为修撰,以高官一人判管事,未登朝官者皆为直馆。天祐二年(905)又改修撰为兼修国史,以祟其名。另外还有楷书手二十五人、典书四人、亭长二人、掌固六人、装潢直一人、熟纸匠六人。史官掌修国史,不虚美,不隐恶,直书其事。但天地日月、山川封域、昭穆继代、礼乐师旅、诛赏废兴等事,都以起居注、时政记所记为准,以编年为其体例。唐代史馆荟萃了当时史界之精华,组成修撰集体,利用丰富的资料等优越条件以及政府的大力支持,修撰人员责成事功,分工合作,开创了修撰国史的一种较好模式,它具有私人修史不可比拟的优越条件。

我国自古就有设立史官的传统,但官修史书的制度化则完成于唐代,自此以后历代政府都有为前一王朝修撰史书的责任,成为一个优良的传统。史馆最主要的职责还是撰修本国国史,即当代人修当代史,并成为一种制度,保证了历史记载的延绵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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