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唐时期的历史文化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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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隋唐史学思想

绪言
隋、唐是我国经过魏晋南北朝400年分裂之后,相继出现的两个大一统的皇朝。这一时期社会历史的总体特征,表现在政治上则是通过实行三省六部制、颁布《开皇律》和《唐律疏义》等,中央集权体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经济上通过实行均田制和租庸调制(隋为租调制)等经济措施,农业生产有了很大的发展,出现了“贞观之治”和“开元盛世”局面;意识形态上儒学呈现复兴迹象,但总体上则是儒、释、道“三教”并重;文化上多姿多彩,一派繁荣景象;对外交往上,盛唐都城长安是东方的大都市,中外往来频繁。然而自唐朝天宝年间以后,大一统的盛世开始逐渐衰败,并最终导致了唐朝的灭亡和五代的相继建立。
与这种社会历史状况相适应,隋唐时期的史学发展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具体而言,首先是大一统国家为加强对意识形态的控制,私家修史受到了限制。开皇十三年(593年),隋文帝下诏:“人间有撰集国史,臧否人物者,皆令禁绝。”《隋书·文帝纪》从此以后,任何人未经朝廷允许,都不能擅自撰修国史。唐初完善史馆制度,通过史馆来控制国史的撰修。其次是大一统国家在加强控制史学的同时,也更加重视历史的撰述。隋朝由于短祚,历史撰述成就不大。但是唐朝贞观年间,在唐太宗的直接干预下,史馆在很短的时间内一口气修撰了8部正史(其中李延寿的《南史》和《北史》则属私修官审),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再次是在秦汉魏晋南北朝史学发展的基础上,唐代在史书体裁上取得了重大突破。其一是在刘勰《文心雕龙·史传》对于史学所作的评论的基础上,盛唐史家刘知几撰成《史通》一书,成为我国第一部史学评论专著;其二是唐中后期史家杜佑通过统括以往纪传体史志,而撰成我国第一部典制体史书《通典》,在典志体撰述上取得了重大突破;其三是会要体的出现,这是一种分门别类记述一代典章制度的史书体裁。唐中后期史家苏冕的《唐会要》是会要体创始之作。
这一时期史学思想的发展变化,既与史学本身的发展分不开,更与这一时期的皇朝政治走向有着密切的关系。
第一,重视史学的鉴戒功能。这一点,在唐朝初年表现得最为突出。唐皇朝继隋末大乱之后而建,对于隋朝的灭亡有着亲身感受。为了避免重蹈亡隋覆辙,唐初统治者非常重视以史为鉴,特别是以隋为鉴。首先是封建帝王对于史学有着高度的认识。早在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年),唐高祖就采纳令狐德棻的建议,颁布《命萧禹等修六代史诏》,而提出“如文史不存,何以贻鉴今古”的重视历史借鉴的思想;唐太宗深知“以古为镜”的道理,在《修晋书诏》中,他明确肯定史学的作用在于“彰善瘅恶,激一代之清芬;褒吉惩凶,备百王之令典”,对史书的鉴戒功能有着非常清醒的认识;唐高宗则颁布《简择史官诏》,从才与德上对史官的素质提出了要求。可以说,这三篇修史诏书充分体现了唐初统治者对于史学的一种新认识。正是在这样一种认识基础上,才有唐初史馆的建立,组织修史工作,以及御撰《晋书》等等一系列修史活动。其次是“五代史”的修撰,充分体现了唐代君臣的以史为鉴的思想。魏征是贞观年间朝廷修撰“五代史”的代表和《隋书》的主修者,他本身就有一套“以隋为鉴”的思想。从“五代史”的撰述来看,重视亡国论、重民论和“以隋为鉴”的思想,是其重要特色。
第二,史学批评意识的加强。史学批评意识的加强,离不开史学本身的发展。南朝梁时,史评家刘勰撰写了《文心雕龙·史传》,这是关于古代史学批评的第一个专篇。在这个专篇中,刘勰对史学的撰述宗旨、史书笔法、史书体裁与体例和史学功能等诸多问题,都作了初步阐述。盛唐刘知几撰《史通》,更是在《史传》的基础上对历史编纂目的和作用、史书取材、史书编纂体裁与体例、修史制度、史书书法、史书语言和史家修养等问题作了更为全面、系统的评述。这些评述无疑是古代史学理论的重大发展与突破,它标志着中国古代史学进入了一个更高的自觉阶段。
第四章隋唐史学思想中国古代史学思想史第三,史学资政意识的加强。如果说初唐史学以鉴戒为主要特色,那么中晚唐史学的主要特色则是资政。众所周知,自唐朝天宝年间发生安史之乱以后,唐皇朝开始由盛转衰。反映在这一时期的历史撰述上,则是史家们更加重视了史书的资政功能。如中唐政治家兼史学家杜佑,撰述了我国史学史上第一部典章制度体通史——《通典》,公开宣称其撰述旨趣是“征诸人事,将施有政”,希望从历代典章制度的演变中去探寻历史治乱兴衰之理,其史学的经邦致用意识非常强烈。李吉甫则是杜佑之后晚唐又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史地家,他面对当时藩镇割据、财政拮据的状况,力倡政治改革,同时撰写了《元和郡县图志》这部史地学著作,希望能起到为现实政治服务的作用。故而该书的撰述旨趣同于杜佑,也是以经邦治国为宗旨,重视对于“丘壤山川,攻守利害”的研究,以“佐明王扼天下之吭,制群生之命,收地保势胜之利,示形束壤制之端”,准备“猝然有急,百万众可具”之用,李吉甫:《元和郡县志·原序》。资政色彩也是很鲜明的。
第一节唐修“五代史”的鉴戒特色
“五代史”是唐太宗贞观年间修成的《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和《隋书》这五部纪传体断代史书的统称。“五代史”的修撰,从撰述动机到史学思想,都表现出了浓厚的鉴戒特色。
一、“五代史”的鉴戒特色是时代政治的要求
公元618年唐皇朝建立,随之而来的问题便是如何巩固这一新兴的政权。对此,唐初统治者除了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具体举措之外,也非常重视利用意识形态来为巩固政权服务。史学作为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所独具的借鉴功能而受到了统治者的特别关注。
唐朝立国不久,统治者就准备撰写前朝历史,以便从历史的治乱兴衰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武德四年(621年),起居舍人令狐德棻正式向唐高祖提出撰写前代史的建议。令狐德棻说:“窃见近代以来,多无正史。梁、陈及齐,尤有文籍;至周、隋遭大业离乱,多有遗阙。当今耳目犹接,尚有可凭,如更十数年后,恐事迹湮没。陛下既受禅于隋,复承周氏历数。国家二祖功业,并在周时。如文史不存,何以贻鉴今古?如臣愚见,并请修之。”《旧唐书·令狐德棻传》。在此,令狐德棻主要是从保存史料和记录皇室功业的角度提出了修撰前朝历史的必要性,不过他也明确指出史书撰写的目的是“贻鉴今古”,令狐德棻的建议被唐高祖所采纳。第二年,高祖正式下达《命萧禹等修六代史诏》。这篇诏书提出了修史的目的:“惩恶劝善,多识前古,贻鉴将来”;修史的分工:萧禹等修“北魏史”,陈述达等修“北周史”,封德彝等修“隋史”,崔善等修“梁史”,裴矩等修“北齐史”,窦琎等修“陈史”;修史的要求:“务加详核,博采旧闻,义在不刊,书法无隐。”均见《唐大诏令集》卷81。这次修史尽管没有取得具体成果,但是,唐高祖《命萧禹等修六代史诏》的颁布,不但体现了唐初统治者撰述前代历史的一种恢弘气魄,也充分反映了唐初统治者急需借鉴前朝史事以巩固新兴政权的迫切心情。
唐太宗即位后,贞观君臣深知“以古为镜”的道理,他们常常谈古论今,讨论历史的兴衰成败,特别注重对于隋朝灭亡原因的探讨。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复命修六代史。史臣们认为魏收和魏澹二家《魏书》已经详备,无需重修。唐太宗采纳了史臣们的建议,决定修撰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个朝代的历史。具体分工如下:令狐德棻主修“北周史”、李百药主修“北齐史”、姚思廉主修“梁史”和“陈史”、魏征主修“隋史”,由令狐德棻“总知类会”,担任具体协调和指导工作。《旧唐书·令狐德棻传》。这次修史,是唐高祖武德年间修史工作的继续。为了使这次修史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就在这一年,唐太宗决定设立史馆,专门从事修史工作,由宰相监修。对此,《旧唐书·职官志二》是这样说的:“历代史官隶秘书省著作局,皆著作郎掌修国史,武德因隋旧制。贞观三年闰十二月,始移史馆于禁中,在门下省北,宰相监修国史。自是著作郎始罢史职。”从此以后,这种史馆形式成为历代定制,相袭不变,直至清朝。贞观年间史馆制度的建立,充分体现了唐太宗对于修史工作的高度重视,说明他具有一种强烈的历史意识。
由于唐太宗对修史工作的高度重视,加上修史机构的完善和贞观史臣们的努力,“五代史”的撰写历经7年之久,终于在贞观十年(636年)撰写成功,共成《梁书》56卷、《陈书》36卷、《北齐书》50卷、《北周书》50卷、《隋书》55卷。对于“五代史”的撰写成功,唐太宗由衷地感到高兴,对史臣们进行了一番勉励。他说:朕睹前代史书,彰善瘅恶,足为将来之戒。秦始皇奢淫无度,志存隐恶,焚书坑儒,用缄谈者之口。隋炀帝虽好文儒,尤疾学者,前世史籍,竟无所存,数代之事,殆将泯绝。朕意则不然,将欲览前王之得失,为在身之龟镜。公辈以数年之间勒成五代之史,深副朕怀,极可嘉尚!《册府元龟·国史部·恩奖》。这段话集中反映了唐太宗关于史学与政治之关系的认识。他认为秦始皇、隋炀帝的灭亡,与他们对待史学的态度有关,明确表示自己要以史为鉴。这就是说,唐太宗让贞观君臣们撰写“五代史”,就是要通过对近代史事的了解,找寻“前王之得失”,而为当时政治服务。这一点,在贞观二十年(646年)唐太宗所下的《修晋书诏》中再次作了强调,在该诏书中,唐太宗一方面肯定史学的作用在于“彰善瘅恶,激一代之清芬;褒吉惩凶,备百王之令典”;另一方面则明确指出唐朝重修“晋史”的原因,就是因为以往诸家《晋书》的修撰,“才非良史,事亏实录”,不利于人们从中总结经验和吸取教训。《唐大诏令集》卷84。由此可见,作为一代名君,唐太宗对于史学功用的认识是何等的清醒!
二、“五代史”鉴戒特色的具体表现
“五代史”的作者都是目睹隋唐之际历史剧变的史臣,有的还是前朝旧臣,因此,他们不但对过去这段历史非常了解,而且也深深懂得当今统治者诏令他们修史的政治用心,故而都非常重视通过史笔去真实地载录下这段历史,以为当今统治者有所借鉴。在“五代史”中,《隋书》的修撰最具借鉴特点。因为唐朝继隋而建,统治者对于隋朝的灭亡更有深切的感受,也正因此,唐太宗让著名谏官、贞观名臣魏征担任《隋书》的主修,由此可见其重视以隋为鉴思想之一斑。具体来讲,“五代史”的鉴戒特色主要有如下表现:
(一)重视亡国之论
“五代史”的编纂有一个重要特点,那就是重视史论,其中尤以《隋书》的史论和魏征对其他各史的总论最为突出。魏征主修的《隋书》,篇篇纪传都有史论,少则近百字,多则数百字,最长者多达1000余字。“五代史”如此重视史论,是要借此发表作者对于前朝历史兴衰的看法,尤其要借此论议亡国之鉴,以给当朝统治者以历史警示。纵观“五代史”的史论,其亡国之论的内涵是很丰富的,主要有以下两点:
第一,历史兴亡在人不在天。历史的兴亡在天还是在人,这是历代史家都需做出回答的问题。从中国史学思想发展史来看,它有一个从重天命到天人并重再到侧重人事的过程,不过,都没有最终否定天命,之所以如此,这是由封建史学二重特性所决定的。“五代史”的作者当然也不例外,他们的史论对天命论作了一定程度的宣扬。但是,他们确实又继承了一些封建进步史家重人事的思想,并且努力从人事的角度去总结历史兴衰之因,肯定王朝的败亡在人不在天。如《北齐书》就认为北齐的灭亡是北齐的统治者“乱政淫刑”的必然结果,并由此得出结论:“齐氏之败亡,盖亦由人,匪唯天道也。”《唐大诏令集》卷81。又如《隋书》在论述隋朝败亡的原因时,则以大量历史事实为证,肯定是隋炀帝推行暴政所致,并引《左传》“吉凶由人,妖不妄作”说:“观隋室之存亡,斯言信而有征矣!”《隋书·炀帝纪》。
第二,亡国之君亡在失民。自周公以来,历代进步的思想家和开明的统治者都对保民的重要性有着清醒的认识,周公就视保民为德政的重要内涵之一,而孟子的“民贵君轻”论更是一种警世良言。与这些先贤圣哲一样,“五代史”的作者对于民众的重要性也有清醒的认识。如《北齐书》认为北齐后主之亡,是因为他“视人如草芥,从恶如顺流”。《北齐书·后主幼主纪》。齐后主鄙视人民的结果,是最终被人民所唾弃。《梁书》认为南齐的败亡,是末代统治者“掊克聚敛,侵愁细民”《梁书·良吏传序》。所致。《隋书》则指出隋炀帝推行暴政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轻视民众、虐待民众。它说:隋炀帝“肆其淫放,虐用其民,视亿兆如草芥”,其结果是“自绝民神之望,故其亡也忽焉”。《隋书》卷70后论。“五代史”肯定民众的重要性,从“民”的角度来探讨亡国之因,这是一种进步的历史观。
(二)强调“水能覆舟”
以上所论亡国之君亡在失民,主要是从统治者立论的,是要强调统治者保民的重要性。这里谈“水能覆舟”,则是从民众角度立论,以前朝的史实为依据,具体揭示“水能覆舟”的道理。《荀子·王制》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句话曾经被魏征多次引用来劝诫唐太宗,而唐太宗又用这句话来诲谕太子。分见《贞观政要》卷3《君臣鉴戒》和卷4《教戒太子诸王》。由此可见,贞观君臣对于“水能覆舟”的道理是有深刻认识的,反映到“五代史”的撰述上,也充分体现了这一重要思想,其具体表现,则是通过大量篇幅记载农民起义的情况,以此揭示农民推翻封建皇朝的力量。其中尤以《隋书》最为突出,据统计,在《隋书》55卷中,竟有20卷内容述及农民起义情况,可见其分量之重。从“五代史”的撰述特点来看,一般来说,《北齐书》、《周书》、《梁书》和《陈书》关于农民起义的记载虽然也很全面,却大多简明扼要,只书事实。如《北齐书》记载卢仲延起义,只说“范阳人卢仲延率河北流人反于阳夏,西兖州民田龙聚众应之”。《北齐书·任延敬传》。而《隋书》记载农民起义,则重视揭示农民起义爆发的原因,如写翟让起义,就特意记载了李密以“直掩兴洛仓,发粟以赈穷乏,远近孰不归附”之策献于翟让之事《隋书·李密传》。,其实这就将农民因饥荒而起义的原因点出来了。又如《炀帝纪》认为隋末“盗贼蜂起”的原因在于隋炀帝推行暴政,并对暴政的具体表现一一作了揭示。毫无疑问,“五代史”重视记载农民起义的目的,是要借此揭示“水能覆舟”的道理,以为唐初统治者提供历史借鉴。
(三)突出“以隋为鉴”
前已述及,唐初统治者重视以史为鉴,尤其重视“以隋为鉴”。纵观《隋书》,其“以隋为鉴”的思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隋之得失存亡,大较与秦相类”。《隋书》总结亡隋历史教训,重视运用历史比较的方法,它通过对秦和隋这两个大一统却短命的封建皇朝历史的比较,而得出结论:“隋之得失存亡,大较与秦相类。始皇并吞六国,高祖统一九州,二世虐用威刑,炀帝肆行猜毒,皆祸起于群盗,而身殒于匹夫。”《隋书》卷70后论。在《隋书》的作者看来,秦始皇与隋文帝都建立了大一统的国家,而秦二世与隋炀帝都以严刑酷法治国,其结果则都被人民起义推翻而成为短命的皇帝。在此,《隋书》揭示了隋朝的灭亡,是因为隋炀帝承继了秦朝的暴政。《隋书》在《炀帝纪》后论中对隋炀帝的暴政作了具体叙述:(炀帝)负其富强之资,思逞无厌之欲……恃才矜己,傲狠明德,内怀险躁,外示凝简,盛冠服以饰其奸,除谏官以掩其过。淫荒无度,法令滋章,教绝四维,刑参五虐,锄诛骨肉,屠剿忠良,受赏者莫见其功,为戮者不知其罪。骄怒之兵屡动,土木之功不息……人不堪命。乃急令暴条以扰之,严刑峻法以临之,甲兵威武以董之,自是海内骚然,无聊生矣。从上所述可知,隋炀帝确实是一个荒淫无度、大兴土木、滥用酷刑、赏罚不公和穷兵黩武的暴君。《隋书》的这段论述,应该说是揭示了隋朝灭亡的真实原因所在。
第二,“所居而化,所去见思”。这是《隋书》对于封建吏治所寄予的一种理想。这里所谓“化”,指的是教化。《隋书》说:“古之善牧人者,养之以仁,使之以义,教之以礼,随其所便而处之,因其所欲而与之,从其所好而劝之。”又说:“古语云:善为水者,引之使平,善化人者,抚之使静。水平则无损于堤防,人静则不犯于宪章。”《隋书·循吏传》。这前一段话出自《循吏传》的序文,后一段话出自该传的后论。它们集中表述的思想,就是“牧人者”如何“化人”。其具体做法一方面要给予民众以人伦教化;另一方面则要清静治民。前者体现了儒家的思想,后者反映了黄老道家的思想。这种儒、道合一的思想,带有一种玄学的味道。不过,《隋书》的这种“化民”主张的提出,显然是吸取了隋朝以暴治天下而亡国的历史教训,同时也是巩固唐初政治统治的一种需要。我们知道,经历隋末大乱之后,唐初统治者的当务之急是要与民休息,养育民力,以使封建经济和生产关系得以尽快恢复,时代需要这种以清静无为为内涵的“化民”思想或主张。具体到对隋朝吏治的论述,《隋书》一方面赞扬循吏,《循吏传》后论称颂这些循吏们“内怀直道,至诚待物,故得所居而化,所去见思”;另一方面则对那些酷吏、贪吏、庸吏则进行鞭挞,并警告这类官吏说:“后来之士,立身从政,纵不能为子高门以待封,其可令母扫墓而望丧乎?!”希望他们不要过分放肆而不知收敛,落得最后让老母来为自己扫墓的下场,那样就太可悲了。
第二节刘知几的史学理论
刘知几是盛唐时期杰出的史学理论家,所撰《史通》为中国古代第一部系统的史学理论专著,它对中国古代史学基本理论框架进行了史无前例的系统构建。该书的问世,标志着我国古代史学与史学理论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更加自觉的历史阶段。《史通》蕴含的史学理论是极其丰富的,它包括史书内容、撰述方法、体裁体例、文字表述、撰述原则、史学功能、史家修养等诸多内容。以下着重从史流史体、撰述原则和史家修养三个方面对刘知几的史学理论作一论述。
一、“六家二体”说
史流史体,属于历史编纂学范畴。《史通》一书用了大量篇幅,对于史籍的源流、类别以及史体的发展作了论述,提出了著名的“六家二体”说。这里所谓“六家”,是关于史籍的分类;而“二体”,则是关于史体的分类。《史通》以《六家》、《二体》两篇冠盖全书,说明“六家二体”说在刘知几的史学理论中占有崇高的地位。
刘知几通过对古往今来史籍源流的考察,认为大体上不出六家范围。《六家》篇说:古往今来,质文递变,诸史之作,不恒厥体。榷而为论,其流有六:一曰《尚书》家,二曰《春秋》家,三曰《左传》家,四曰《国语》家,五曰《史记》家,六曰《汉书》家。这里刘知几所谓“六家”之论,与司马谈《论六家要指》中所谓“六家”的涵义是不同的。刘知几的“六家”论,是要区分史籍类别,追溯史籍源流;而司马谈的“六家”论,则是论述学术发展大势,是论学本源流。因此,二者“家”的内涵是不相同的。就刘知几“六家”论的具体内容而言,其中的《尚书》家与《春秋》家,刘知几借用《礼记·经解》的话,认为前者旨在“疏通知远”,后者要在“属辞比事”;《左传》家和《国语》家旨在述说经义,《国语》家是于《左传》之外“稽其逸文,纂其别说”,以释经义;《史记》家“鸠集国史,采访家人,上起黄帝,下穷汉武,纪传以统君臣,书、表以谱年爵”,创立了纪传体;《汉书》家的特点是言简意赅,包举一代,成为后世正史范本。
刘知几从史籍源流角度提出“六家”说,这“六家”应该说是综合了史书体裁和史书内容而言的。而当他纯粹从史书的外部形态即史书体裁来论说时,又提出了“二体”说。《六家》篇通过对六种史体的具体论述后,进而总结道:“考兹六家,商榷千载,盖史之流品,亦穷之于此矣。而朴散淳销,时移世异,《尚书》等四家,其体旧废,所可祖述者,唯左氏及《汉书》二家而已。”这就是说,“六家”当中,真正流传于世者,唯有左氏及《汉书》二家,而这里的“二家”,则显然是指《左传》之编年体和《汉书》之纪传体,是纯粹就史书体裁而言的。不过,关于“二体”的代表著作,《二体》篇有一处说法与《六家》篇的说法是不一样的,《二体》篇说:“既而丘明传《春秋》,子长著《史记》,载笔之体,于斯备矣。”这里的“二体”是指以《左传》为代表的编年体和以《史记》为代表的纪传体,认为二书史体的创立,标志着史书编纂体裁的完备。我们说纪传体是以《史记》为代表还是以《汉书》为代表,其内涵是不同的,《史记》的纪传体是通史纪传,而《汉书》的纪传体是断代纪传。如果综合《史通》一书所反映的刘知几的历史编纂思想来看,他所说的“二体”,应该是指编年体和断代纪传体,因为一方面《二体》篇又说汉代以后的史书编纂是“班、荀二体,角力相争,欲废其一,固亦难矣。后来作者,不出二途。”这里已经说得很明确,史书编纂不出之“二途”,就是班固《汉书》为代表的断代纪传和荀悦《汉纪》为代表的编年体。这里以荀悦《汉纪》为编年体的代表,无改于《左传》编年体的性质;而《汉书》为代表的纪传体则强调的是断代。另一方面从《史通》关于通史纪传与断代纪传的评价可知,刘知几是崇尚断代纪传,而不主张通史纪传的做法的。《六家》篇说,通史纪传“疆域辽阔,年月遐长……事罕异闻而语饶重出,此采录之烦者也”,故不便做也不易做。而《汉书》的断代纪传,“包举一代,撰成一书,言皆精练,事甚赅密,故学者易讨,易为其功;自迩迄今,无改斯道”,故而便于做,也容易做好。刘知几的说法,其实也是汉晋史学发展真实情况的一种反映。
当然,刘知几也看到了史之“家”、“体”还存在着一个流变问题,《杂述》篇说:“爰及近古,斯道渐烦,史氏流别,殊途并骛,榷而为论,其流有十焉:一曰偏记,二曰小录,三曰逸事,四曰琐言,五曰郡书,六曰家史,七曰别传,八曰杂记,九曰地理书,十曰都邑簿。”刘知几认为,史书之“六家”、“二体”在演变过程中,到了近古,主要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又出现了“十流”。刘知几关于史籍的分类,还有正史、杂史之分,他视“六家”、“二体”为正史,而对于近古史书“十流”的出现,他一方面认为这是“斯道渐烦”的表现,将它们归于“杂史”类;另一方面又能用变易的眼光来看待史体的变化,能够将史书之“家”、“类”与“流”相结合来观察史学的演变,这是其通识意识的一种体现。
刘知几提出的“六家二体”说,得到了后代不少学者的认可。如清代学者浦起龙在所著《史通通释举要》中就说:“《史通》开章提出四个字立柱棒,曰‘六家’,曰‘二体’。此四字刘氏创发之,千古史局不能越。”我们认为,刘知几的“六家二体”说,不失为中国古代历史编纂学的“一家言”。第一,刘知几以“六家”、“二体”来总结隋唐以前史书体裁体例,难免过于武断、绝对化,因为这“六家”、“二体”并不能涵盖史体之大全。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承认,这“六家”、“二体”确实是这一时期史书的主要体裁或流派,这种分类基本上符合这一时期历史编纂学发展的实际情况。第二,从“六家”到“二体”,从“六家二体”到“十流”,它集中反映了刘知几的历史通识、通变思想。刘知几认为,随着“时移世异”,一些史体会被废弃,而一些新的流派又会产生,《尚书》等四家的废弃和近古“十流”的产生,便说明了这一点。第三,刘知几以“家”论史,其“六家”之论蕴含了一个重要思想,那就是认为经史同源。在刘知几看来,《尚书》既是经学之源,“夫《尚书》者,七经之冠冕,百氏之襟袖”,《史通·断限》。又是史学之源,《史记》、《汉书》就是从《尚书》、《春秋》那里发展而来的,“昔《尚书》记言,《春秋》记事,以日月为远近,年世为前后,用使阅之者燕行鱼贯,皎然可寻。至马迁始错综成篇,区分类聚,班固踵武,仍加祖述”。《史通·编次》。刘知几认为,《尚书》家的记言和《春秋》家的系年记事这些古老的史书编写方法,到了司马迁时,已经注意按类区分和记述史书的内容了,正是通过他的“错综成篇,区分类聚”,从而创立了纪传体这种新的史书编纂方法。这里一个“类”字,充分体现了古代历史编纂学的发展,也是经史分途的重要标志,它表明史学已经从经学中独立出来,成为与经学并行的学科。毫无疑问,视《尚书》与《春秋》为史家之一流派,这是刘知几的创举,他不但体现了刘知几的理论勇气和实事求是的治学思想,而且对后世经史关系理论的深入探讨有着重要影响。
二、“直书”、“曲笔”论
“直书”或“曲笔”,属于史书撰述原则问题。《史通》特列《直书》、《曲笔》两篇,提出了“直书”和“曲笔”这两个重要范畴,用以区分史家的撰述品格与撰述态度,评判史书的学术价值与社会价值。
首先,史书撰述为何会有“直书”与“曲笔”之分?对此,刘知几首先从社会中去寻找原因。《直书》篇开篇即说:“夫人禀五常,士兼百行,邪正有别,曲直不同。若邪曲者,人之所贱,而小人之道也;正直者,人之所贵,而君子之德也。”这就是说,社会本来就是多样的,社会上的人其邪正、曲直也是各不相同的,只是小人以邪曲为道,君子以正直为贵罢了。而这反映到史书撰述上,也就由此有了“直书”与“曲笔”之分。换言之,刘知几认为史书撰述之所以有“直书”与“曲笔”之分,是因为社会上本来就有小人与君子之分,因而“直书”与“曲笔”是一种必然的社会现象。更重要的是,史家直书与否,还取决于统治者的权势和好恶。也就是说,史家直书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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