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扣在胡适头上的一顶帽子就是他是“投降派”主张与日妥协,在抗战全面爆发前,胡适从他的理性出发,从中日两国巨大的生产力差距出发,认为现在若对日本宣战,则是极不明智的,在当时举国上下都对日本人深恶痛绝时,胡适这种不合常理的解释自然受到全国人民的谩骂,因此他也被所谓的爱国人士骂作“汉奸”。但胡适也同时认识到中日两国终有一战,这是由日本咄咄逼人的气势决定的。在1935年6月27日,他在给王世杰的信中说:“我们必须要准备三四年的苦战,我们必定要咬紧牙根,认定这三年中我们不能期望他国参加战争,我们只期望在我们打的稀烂而敌人打的疲于奔命的时候才可以有国际参加与援助”。在战前,他已认识到战争的艰难性以及未来取得战争胜利的条件,他不是无条件的与日本妥协,在1935年,华北危急时期,他曾很不客气的批评当局无原则退让的方针,同时他还在给罗文干的信中提出交涉的原则:一、取消伪满洲国,二、恢复在东北的行政权。他不是和秦桧一样没有原则的投降。
面对欧美的先进,胡适丧失了民族的自信心,潜意识已经有了反抗无疑不如接受管理的思想。
1914年,日军以对德宣战占领山东,到了1915年,日本以逼迫中国接受《二十一条》为代价归还山东,青年胡适在《日记》中抄录了《二十一条》条约全文,称赞说:“(一)吾国此次对日交涉,可谓知己知彼, 能柔亦能刚,此则历来外交史上所未见。吾国外交其将有开明之望乎?(二)此 次日人以青岛归我……岂亦有所悔悟乎?”
对于袁世凯的这种外交,胡适说“余之乐观主义终未尽销 。”
胡适进而发表《致留学界公函》,谩骂爱国学生们是“理智失常”,得了“爱国癫”对于中国民众把签订《二十一条》的五月九日定为“国耻日”,胡适作《提议废止国耻纪念》批评“这种机械的纪念,毫无意思。”
直到1929年,胡适仍尊卖国贼袁世凯为中国近现代史上“伟大的英雄”。
近代的中国,甲午之后的客观是日强我弱,无可奈何之际为保全大局而暂时妥协退让是难免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但这种妥协的目的应当是为民族的复兴争取战略缓冲而不是无耻的捞取个人利益。胡适对于袁世凯签订《二十一条》的推许,并不是没有看到日本对于中国的侵略,而是过于看重日本介入中国后对于中国的改造,这背后的根子就是对中国人格的轻蔑。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胡适妥协投降思想的表现更突出。胡适不仅“反对对日作战”,“反对对日绝交”,还亲自另搞一个以“兴办实业为宗旨”的“自觉救国会”,来抵制“抗日救亡”, 他公然所处“我情愿亡国”,“决不主张对日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