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公安机关进行搜查私人住所的条件:
1、刑事侦查人员搜查人身或住处,必须是为了收集刑事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的目的。
2、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侦查员犯罪嫌疑及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身体、物品、住处其关进行搜查必须向搜查示搜查证。
3、搜查必须由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其他任何人或单位都无权进行搜查。
4、搜查的范围必须是与罪犯和隐匿罪犯或罪证有关的地方,也就是犯罪嫌疑人的人身、物品和住处,以及其他可能隐藏罪犯或犯罪证据的人的人身、物品和住处,如亲友、邻居或工作单位等。
扩展资料: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
第二百零五条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第二百零六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第二百零七条 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遇有下列紧急情况之一的,不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一)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
(二)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
(三)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
(四)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五)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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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要搜查他人的住所,不是有没有证据的问题。这个事,实际上是谁在什么情况下有权对私人住所进行搜查的问题。
现在,只有公安、检察、法院、国家安全机关依据法律明确规定的授权,可以对公民私有住所进行搜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现在,只有公安、检察、法院、国家安全机关依据法律明确规定的授权,可以对公民私有住所进行搜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8-01
搜查证,但是警察等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