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子,教之以义方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爱子,教之以义方”的意思——爱自己的儿子,一定要以正确的礼法来教导约束他,。


【作品出处】

出自左丘明《左传·隐公三年》。


【作品原文】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早死。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公于州吁,嬖人之于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 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 泆,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 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 能昣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 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 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即”弗听。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

四年春,卫州吁弑桓公而立。

州吁未能和其民,厚问定君于石子。石子曰;“王觐为可。”曰:“何以得觐?”曰。“陈桓公方有宠于王。陈、卫方睦,若朝陈使请,必可得也。”厚从州吁如陈”。石蜡使告于陈曰:‘卫国褊小,老夫耄矣“,无能为也。此二人者,实弑寡君,敢即图之。” 陈人执之,而请涖于卫。九月,卫人使右宰丑涖杀州吁于濮、石腊使其宰孺羊肩涖杀石厚于陈。

君子曰:“石腊,纯臣也。恶州吁而厚与焉。‘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


【作品注释】 

卫:诸侯国名,姬姓,在今河南淇县、滑县一带。

齐:诸侯国名,姜姓,在今山东临淄一带。

东宫:指太子。

得臣:齐庄公的太子。

庄姜: 卫庄公的妻子、庄是丈夫谥号,姜是娘家的姓。

《硕人》:《诗·卫 风》中赞美庄妻的诗。

陈:诸侯国名,妫姓,在今河南开封以东,安 徽毫县以北。

厉妫:卫庄公夫人。

娣:妹妹。

戴妫:随历 妫出嫁的妹妹。

嬖人:低微而受宠的人。这里指宠妾。

石碏:卫国大夫。

纳:人。

邪:邪道。

泆:放纵。

阶:阶梯。这里的意思是引诱。

降:指地位下降。

憾:恨。 

眕:克制。 

速祸:使灾祸很快到来。

君人者:为 人之君者。

无乃:恐怕,大概。

老:告老退休。

和其民: 使其民众安定和睦。

定君;安定君位。

石子:指石碏。

觐:诸 侯朝见天子。

朝陈:朝见陈桓公。

使请:求陈镇公向周王请求。

如:往,去到。

褊小:狭小。

耄:年老。 八、九十岁叫耄。

涖:前来。

右宰:官名。

丑:人名。

濮: 陈国地名。

宰:家臣。

孺羊肩:人名。

与:参与,一起。 


【作品译文】 

卫庄公娶了齐国太子得臣的妹妹为妻,名叫庄姜。庄姜长得很美,但没有生孩子,卫国人给她作了一首诗叫《硕人》。后来卫庄公又娶了一个陈国女子,名叫厉妫。厉妫生下孝伯,孝伯早死。 跟随厉妫嫁的妹妹戴妫生了卫桓公,庄姜就把卫桓公当作自己的儿子对待。公子州吁是庄公宠妾的儿子,受到庄公宠爱,又喜欢用兵器伤人,但庄公不禁止,庄姜很厌恶他。大夫石碏劝庄公说:“我听说疼爱孩子,应当用正道去教导他,不能使他走上邪路。骄横、奢侈、淫 乱、放纵是导致邪恶的原因。这四种恶习的产生,是给他的宠爱和恩赐过了头。如果想立州吁为太子,就确定下来;如果定不下 来,就会酿成祸乱。受宠爱而不骄横,骄横了而能受压制,受了压制而不怨恨,有怨恨而不为非作歹的人,是很少有的呀。再说卑贱的妨害高贵的,年少的欺负年长的,疏远的离间亲近的,新人挑拨旧人,地位低的压着地位高的,淫乱的破坏有礼义的,这是六件背离道理的事。君主行事公正适宜,臣子服从命令,父亲慈爱儿子,儿子孝顺父亲,哥哥爱护弟弟,弟弟敬重哥哥,这是人们常说的六种顺理的事。背离顺理的事而效法违理的事,这就是很快会招致祸害的原因。作为统治民众的君主,应当尽力除掉祸害,而现在却加速祸害的到 来,这大概是不行的吧?”卫庄公不听劝告。石碏的儿子石厚与州吁交往,石碏禁止,但禁止不住。到卫桓公当国君时,石碏就告老退休了。

鲁隐公四年的春天,卫国的州吁杀了卫桓公,自己当上了国君。

州吁无法安定卫国的民心,于是石厚便向石碏请教安定君位 的方法。石碏说“能朝见周天子,君位就能安定了。”石厚问; “怎么才能朝见周天子呢?”石碏答道“陈桓公现在正受周天子宠信,陈国和卫国的关系又和睦,如果去朝见陈桓公,求他向周天 子请命,就一定能办到。”石厚跟随州吁去到陈国。石碏派人告诉陈国说;“卫国地方狭小,我年纪老迈,没有什么作为了。来的那两个人正是杀害我们国君的凶手,请趁机设法处置他们。”陈国人将州吁和石厚抓住,并到卫国请人来处置。这年九月,卫国派遣右宰丑前去,在濮地杀了州吁。石碏又派自己的家臣懦羊肩前 去,在陈国杀了石厚。

君子说;“石碏真是一位纯粹正直的巨子。他痛恨州吁,把石厚也一起杀了。‘大义灭亲’,大概就是说的这种事情吧!”


【作品赏析】

有句俗话说;“虎毒不食子。”这意思是说,猛虎性情虽然凶 残,但依然要恪守亲情的界限;凶残是对外。而对自己的亲生骨 肉,却以慈爱之心相待,绝不可能将其化为腹中餐。 爱老虎这样做,是动物的天性,没什么可说的。对人而言,人做事也要按天性,亲情是人之天性所不能免的,父母儿女之间的亲情,是自然的法则。世上哪有不疼爱自己亲生骨肉的父母呢?如果说人性这东西也存在的话,父母儿女间的亲情就应当属于人性之列;如果说人性是永恒的话,这种亲情也是永恒的,否则,便是丧失了人性,丧失了天良,就不应当再冠之以“人”这个称呼了。

在另一方面,人作为超越了动物本能的有思想、有理性的存在,又不能完全凭本性、天性、本能行事;还得要服从社会的法则。道德伦理的法则,理性的法则。自然的法则还得要服从社会 的、道德的、理性的法则。如果没有这一个方面,人也就与其他 动物没有什么区别了。

这样一来,天性和自然法则往往要同社会的、道德的、理性的法则发生冲突,并且经常是不可避免的;必须面对的、必须作 出选择。所谓“大义灭亲”,正是这种冲突的体现,是选择让天性 服从社会、道德、理性法则的结果。

要做到这一点,要有很高的革命觉悟和革命自觉性;要有很 高的道德修养和很强的理性力量。大多数人都难以做到,否则,大义灭亲就不是值得称赞的一种高尚美德了。人们大多难以割舍亲 情,难以脱出天性这条强大的纽带,常常宁可让社会、道德、理性法则屈从于天性和自然法则。这样,像石碏那样的人,就显出了与众不同,显出了伟大和高尚,让人景仰。

不过,能够大义灭亲是一回事,固然可敬,而对那个“义”还得讲究。就是说,“义”所代表的东西,要值得人们为之付出灭亲 的代价。在古时,臣轼君、子杀父、妻害夫,都是大逆不道的 “大不义”。国君是上天之子,体现了上天和神明的意志,是小民 百姓最初的父母,怎么可以随随便便冒犯甚至杀害呢?这罪过比 杀害自己的亲生父母还要大,真称得上是“弥天大罪”。在这种情 况下的灭亲是理所当然的正义之举,可歌可颂。

“义”本身的内容是随着时代、观念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过 去的为合乎“义”的东西,今天未必合乎“义”。我们总是站在今 天的立场上来决定对“义”的取舍,从而在行动上作出选择。


【作者简介】

左丘明,生卒年不详,一说复姓左丘,名明;一说单姓左,名丘明。长期以来由于先秦及汉代文献对《左传》作者左丘明的记载非常有限,历代学者对左丘明的姓名、时代、籍贯、官职及著作一直有各种不同的说法,尚无定论。

春秋末期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 散文家  。 曾任鲁国史官,相传 为解析《春秋》而作《左传》(又称《左氏春秋》),又作《国语》,作《国语》时已双目失明,两书记录了不少西周、春秋的重要史事,保存了具有很高价值的原始资料。由于史料详实,文笔生动,引起了古今中外学者的爱好和研讨。被誉为"文宗史圣"、"经臣史祖",孔子、司马迁均尊左丘明为"君子"。历代帝王多有敕封:唐封经师;宋封瑕丘伯和中都伯;明封先儒和先贤。 历来学者对他的时代、籍贯、官职及著作都有各种不同的说法,尚无定论。

左丘明是中国传统史学的创始人。史学界推左丘明为中国史学的开山鼻祖。被誉为"百家文字之宗、万世古文之祖"。 左丘明的思想是儒家思想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10-12

爱子,教之以义方意思是:爱孩子就应该教导他遵守道德规范,让他走正道。

“爱子,教之以义方”,出自《左传·隐公三年》,其意是爱孩子就应该教导他遵守道德规范,让他走正道。“爱之不以道,适所以害之也”,则出自,意为爱孩子如果方式不对,这样的爱恰恰是害了他们。在古代中,历来重“义”讲“道”,注重德行,把“做有德君子”作为对子女的基本要求。“

爱其子而不教,犹为不爱也;教而不以善,犹为不教也。”真的爱孩子,就要引导孩子从善,让他们懂得,从小学做好人、学做君子。

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泆,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

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

据记载,州吁为宠妾所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石碏认为若是卫庄公继续放纵州吁,将会导致祸患,因而向卫庄公进谏,希望卫庄公能够约束州吁的行为。但是卫庄公没有听进去,结果导致州吁恃宠而骄,日益骄奢淫逸,更是在继位后弑君篡位,为百姓唾弃,终至被杀。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