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荣彩的案件回顾

如题所述

2011年11月21日上午8时18分,梁荣彩和好友进教室开始吃早餐,28分时,梁荣彩男友收到梁荣彩短信,说她每次英语课就想上厕所。
10时20分左右,梁荣彩被发现死在女厕内。随后,东莞松山湖公安分局接到报警。
据死者家属透露,梁荣彩致命伤口集中在头部,其中后脑曾遭受重创,最后失血过多而死。死者被发现时下身裸露,但尸检并未发现有精斑。
出逃三天后,于2011年11月23日,嫌犯敖翔在广州市越秀区分局广场派出所投案自首。
2012年5月24日下午,东莞中院对东莞理工学院女生厕所被害案进行一审宣判,以强制猥亵妇女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敖翔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赔偿人民币508799.5 元。拿到判决书后,被害女学生父亲梁显彬称无法接受判决结果,将申请检察院提起抗诉。 被告人敖翔收到判决书后,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判决当天,梁家人委托代理律师向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2012年5月30日,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已经出具书面回复称不支持其抗诉申请。梁显彬下午接到了东莞检察院的电话,让他去检察院。在检察院给他出示的书面回复里写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经审查本院认为一审判决不属于适用刑法明显不当量刑畸轻情形,确定不予抗诉。 律师分析称,如果检察院不支持抗诉,那刑事部分的正常法律程序已经走完,接下来就要看受害人家属是否将进行申诉。
2013年1月7日,广东省高级法院对东莞理工学院在校大学生敖翔故意杀人、强制猥亵妇女死缓复核案进行公开宣判,裁定核准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广东高院复核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裁定核准被告人敖翔的死缓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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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30

梁荣彩,贵州省仁怀市人,生前为东莞理工学院大二女生。2011年11月21日,大白天在教学楼厕所被害,时年19岁。凶手是该学院一名大四男生敖翔,与死者并不相识,出逃三天后在广州向警方投案,供认自己尾随被害人进入女厕,意图实施强奸猥亵,遭到反抗,因害怕事情暴露遂将其杀死。

1、2011年11月21日上午8时18分,梁荣彩和好友进教室开始吃早餐,28分时,梁荣彩男友收到梁荣彩短信,说她每次英语课就想上厕所。

2、10时20分左右,梁荣彩被发现死在女厕内。随后,东莞松山湖公安分局接到报警。据死者家属透露,梁荣彩致命伤口集中在头部,其中后脑曾遭受重创,最后失血过多而死。死者被发现时下身裸露,但尸检并未发现有精斑。

3、出逃三天后,于2011年11月23日,嫌犯敖翔在广州市越秀区分局广场派出所投案自首。

4、2012年5月24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制猥亵妇女罪、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敖翔死缓。死者家属后对法院判决多有怀疑,在微博上引起重大反响,经证实多为不实怀疑。

5、2012年5月30日,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已经出具书面回复称不支持其抗诉申请。在检察院出示的书面回复里写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经审查本院认为一审判决不属于适用刑法明显不当量刑畸轻情形,确定不予抗诉。

6、2013年1月7日,广东省高级法院对东莞理工学院在校大学生敖翔故意杀人、强制猥亵妇女死缓复核案进行公开宣判,裁定核准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广东高院复核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裁定核准被告人敖翔的死缓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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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12-22
梁荣彩的案件回顾,这个案件,我其实不是怎么想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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