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殊特性管理过程不是完全有效, 客观证据:产品JQ-1811,模具温度会影响产品的配合尺寸,但在特殊特性清单、PFMEA、控制计划和作业指导书中未被识别为特殊特性。
2.制造过程的监视和测量过程不是完全有效, 客观证据:2016年11月20日至2017年7月20日对新产品JQ-1811的制造过程进行了开发,但未对该制造过程的能力进行研究和验证。
3.内部审核员能力管理过程不是充分有效的. 客观证据 内审员,对核心工具统计过程控制要求不了解,也未能提供能力符合要求的证据。
4.制造过程的监视和测量过程不是完全有效。客观证据:制造过程中设备维修活动的信息未形成文件和保留。
5.作业准备验证过程不是完全有效。客观证据:2018年3月31日白班交接班后,未进行作业准备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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