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842年到1937年中国被迫签订了()个不平等

从1842年到1937年中国被迫签订了()个不平等

南京条约、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望厦条约、黄埔条约、天津条约、北京条约、马关条约和辛丑条约。

1、1842年8月签订《南京条约》,主要内容:割香港岛给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中国海关收取英商进出口货物的关税税率要与英方商定。

2、1843年7月签订《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主要内容:从中攫取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和在通商口岸租赁土地房屋拘留等特权。

3、1844年10月签订《望厦条约》和《黄埔条约》,主要内容:取得更多的侵略权益。

4、1856年-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签订《天津条约》、《北京条约》共赔款1600万两白银,开十处通商口岸,开天津为商埠,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在此期间,英法联军焚毁北京西郊圆明园。

5、1884年-1895年甲午中日战争:签订《马关条约》,赔款白银两亿两,增开4处通商口岸,割让台湾岛,澎湖列岛给日本,允许日本在通商口岸开设工厂。

6、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被迫签订《辛丑条约》,赔偿4亿白银,清政府完全变为列强工具。

扩展资料

马关条约

签约背景

日本明治维新后,蓄意对外扩张,逐渐形成了以侵略中国为中心的“大陆政策”。其第一步是攻占台湾,第二步是吞并朝鲜,第三步是进军满蒙,第四步是灭亡中国,第五步是征服

亚洲,称霸世界。1871年,近代中日两国签订了第一个条约——《中日修好条规》,该条约第一款就写明:“嗣后大清国、大日本国倍敦和谊,与天壤无穷。即两国所属邦土,亦各以礼相待,不可稍有侵越,俾获永久安全。”

这是一个平等的条约。但日本不顾条约中“两国所属邦土……不可稍有侵越”之规定,于1872年入侵中国属国琉球,1874年入侵中国领土台湾,还透过《北京专约》迫使清政府间接承认琉球为日本属国,并于1879年正式吞并琉球国,改设为日本的冲绳县。

同时,日本还入侵中国的另一个属国——朝鲜,于1875年制造“云扬号事件”,1876年以此为借口强迫朝鲜签订不平等的《江华条约》。

其后日本又利用朝鲜发生的“壬午兵变”和“甲申政变”进一步扩大在朝鲜的势力,排挤朝鲜的原宗主国——中国,并于1885年与清政府签订《天津会议专条》,在事实上取得了与中国在朝鲜半岛的对等地位。

此后日本即有计划地投入全国国力开展了针对中国的扩军备战活动,以进行一场“国运相赌”的战争。可见在甲午中日战争之前,日本就已经染指台湾和朝鲜,并取得一定进展,而日本在甲午战争的胜利及《马关条约》的签订则使日本的野心变成现实。

1894年,以朝鲜东学党起义、朝鲜政府向中国请兵为契机,日本派大军进入朝鲜,并挑起了甲午中日战争。

中日两军在陆上的主要战役有成欢之战、平壤之战、鸭绿江江防之战、金旅之战、辽东之战等,海上的主要战役有丰岛海战、黄海海战、威海卫之战等,日军基本上节节胜利。

其中清军在1894年9月平壤之战和黄海海战中的相继失利,使战局急转直下,战场亦由境外转移到中国境内,而1895年2月威海卫之战清军的失败,更是使北洋水师全军覆灭,清廷无心恋战,日本则继续保持军事压力,大有海陆并进直捣京师(今中国北京)之势。

在这种情况下,清廷早就从1894年10月起便不断透过欧美列强向日本求和,而到战争后期,日本亦认为“日清战争不能无限期继续下去,媾和谈判的时机早晚必会成熟”,因此也同意媾和。就这样,中日两国最终坐到谈判桌上,开始了马关和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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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04

总共有8个不平等条约。

1、1842年8月签订《南京条约》,主要内容:割香港岛给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中国海关收取英商进出口货物的关税税率要与英方商定。

2、1843年7月签订《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主要内容:从中攫取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和在通商口岸租赁土地房屋拘留等特权。

3、1844年10月签订《望厦条约》和《黄埔条约》,主要内容:取得更多的侵略权益。

4、1856年-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签订《天津条约》、《北京条约》共赔款1600万两白银,开十处通商口岸,开天津为商埠,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在此期间,英法联军焚毁北京西郊圆明园。

5、1884年-1895年甲午中日战争:签订《马关条约》,赔款白银两亿两,增开4处通商口岸,割让台湾岛,澎湖列岛给日本,允许日本在通商口岸开设工厂。

6、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被迫签订《辛丑条约》,赔偿4亿白银,清政府完全变为列强工具。

扩展资料:

不平等条约中包含了许多贸易条款,包括通商,通商口岸的设立,最惠国待遇等等,使得闭关锁国的政府被迫打开了国门。

对于19世纪以来世界经济市场一体化的形成而言,不平等条约大多体现了当时自由资本主义的理念——尽可能的开拓海外市场,并将利益最大化。这并不等同于市场经济理念:因为自由主义者的竞争往往不遵从法制和平等的理念,而代之以各种手段如倾销贸易竞争。

虽然绝大部分经过工业革命而形成的工业化国家都会采用开放市场、向世界竞争的贸易手段。但对于一些不发达国家或者贸易保护主义倾向严重的国家,大国往往利用强加的不平等条约,破坏阻碍自由竞争的因素。

对于亚、非洲的国家而言,这种在存在经济实力巨大差距的自由竞争将不可避免的摧毁本国的独立经济,使本国经济开始逐渐受制于其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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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5-09

总共有8个不平等条约。

这八个分别是第一次鸦片战争失败1842年被迫与英国签订、1843年7月签订《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1844年10月签订和《黄埔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失败1860年被迫签订和《北京条约》、甲午战争失败1895年被迫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1900年与八国联军被迫签订《辛丑条约》。

扩展资料:

主要危害

巨额的赔款,是列强对中国空前的大规模勒索;为支付这笔赔款,加紧搜刮人民,使中国人民生活更加贫困,社会经济更加凋敝。

在北京设立的“使馆界”,实际上是“国中之国”,是策划侵略中国的大本营。外国侵略者控制京津地区,使清政府完全处于军队的控制之下,便于侵略者直接派兵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

按照条约规定,清朝官吏严厉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进一步成为帝国主义帮凶。

该设外务部的规定,便于清政府能够按照外国侵略者的意旨实行卖国的外交政策。

《辛丑条约》是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精神屈辱最深沉,从而给中国人民带来空前灾难的不平等条约。标志着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政府已甘当“洋人的朝廷”,从此,清政府完全成为资本、帝国主义列强统治中国的工具。它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完全沦为。

参考资料来源:辛丑条约-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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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5-18
(1)内容: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为通商口岸;中国赔款2100万银元;割让香港岛给英国;英国商人进出口货物缴纳的税款,中国须同英国商定。危害:中国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遭到破坏,丧失了独立自主的地位。被卷进资本主义的漩涡。
(2)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在内的地区。
(3)①允许日本在通商口岸开设工厂。 ②口岸由沿海深入到内地,大大加深了中国的民族危机
(4)清政府与西方列强签订了《辛丑条约》,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在界内居住。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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