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班每人可随身带多重行李?

如题所述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CA) 除美加航线外托运20公斤(学生30公斤),115CM手提10公斤 美加航线托运2件,32公斤/件,大:158CM手提5公斤免托小:115CM 中国东方航空公司 美加航线托运2件,32公斤/件,大:158CM手提5公斤免托小:115CM 除美加航线外托运20公斤,115CM手提5公斤 中国南方航空公司(CZ) 美加航线托运2件,32公斤/件,大:158CM手提5公斤免托小:115CM 除美加航线外托运20公斤,115CM手提5公斤 行李的一般规定 行李指旅客在旅行中为了穿着、使用、舒适或便利而携带的必要或适量的物品和其它个人财物。 行李的分类 国航承运的行李,按照运输责任分为托运行李( CHECKED BAGGAGE)和非托运行李(UNCHECKED BAGGAGE)。 托运行李包装 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A 旅行箱、旅行包和手提包等应锁好,以防内物丢失。 B 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C 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D 竹篮、网兜、绳子、草袋、塑料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E 行李内外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非托运行李(免费随身携带物品) 非托运行李的体积应能置于旅客的前排座椅下或封闭式行李架内。 A 免费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头等舱、公务舱旅客以10千克为限,每位经济舱旅客以5千克为限。 B 持头等舱、公务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持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长、宽、高分别不超过55CM、40CM、20CM。 C 超过上述重量、件数、体积限制的免费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托运行李 行李重量及体积限制 计重制 A 每件行李最大重量不得超过 50千克 ,长、宽、高分别不得超过100CM、60CM、40CM;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应作为货物运输,不能作为行李运输。 B 每件行李最小重量不得低于2千克,长、宽、高分别不得短于30CM、10CM、20CM;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行李,不能单独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计件制 A 每件行李最大重量不能超过32千克,三边之和不得超过203CM;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应事先征得国航的同意。 B 每件行李最小重量不得低于2千克,长、宽、高分别不得短于30CM、10CM、20CM;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行李,不能单独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不得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 下列物品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也不得作为免费随身携带物品带入客舱运输。 危险品、 枪支(猎枪和体育运动用枪支除外)、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 管制刀具。 活体动物、带有明显异味的鲜活易腐物品(如:海鲜、榴莲等)。 不得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的物品 下列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不得作为托运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而应作为非托运行李带入客舱运输。对旅客违反此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国航只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 A 重要文件、商业文件和资料、旅行证件。 B 证券、货币、汇票、珠宝。 C 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D 古玩字画。 E 易碎易损坏物品、易腐物品。 F 样品、绝版印刷品或手稿。 G 电子产品、数码产品、摄像机原配件等。 H 移动电话、随身听唱机、电脑软硬件等。 I 个人需要定时服用的药品。 由于超过规定限制而不适于带入客舱运输的物品,按下列办法处理: A 按占座行李购买单独的机票。 B 按免除责任行李办理托运,但是必须以旅客愿意承担运输责任为前提。 计重制( WEIGHT CONCEPT) 适用范围 除适用计件制免费行李额以外的运输,适用计重制。 免费行李额 A 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旅客免费行李额为:头等舱旅客40千克,公务舱旅客30千克,经济舱旅客20千克。 B 持婴儿客票的旅客免费行李额为10千克,另可免费托运一辆折叠式婴儿车或摇篮;如客舱空间允许,在征得乘务长同意后可带入客舱。 计件制( PIECE CONCEPT) 免费行李额 A 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头等舱、公务舱旅客可免费托运两件行李,每件行李的三边之和不大于158CM;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经济舱旅客可免费托运两件行李,任何一件行李的三边之和不得大于158CM,且两件行李的三边总和不得大于273CM。上述每件行李的重量均不能超过32千克。 B 持婴儿客票的旅客可免费托运一件行李,其三边之和不得大于115CM,另可免费托运一件折叠式婴儿车或摇篮,如客舱空间允许,在征得乘务长同意后可带入客舱。 逾重行李费率 逾重行李费率按当地货币公布的最高直达、单程、成人、经济舱运价的 1.5%计算。 行李赔偿 国内航班: 行李延误造成旅客无行李过夜时,给予一次性补偿 国内航线 :人民币 100元。 托运的行李发生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按照损失的重量,每千克不超过 100元人民币,如果行李的价值每千克低于100元时,按实际价值赔偿。 行李损坏时,按照行李降低的价值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用,行李箱损坏,赔偿金额按行李箱自身重量每千克不超过 100元人民币。 国际航班:按照国际航线相关规定办理。 国航行李运输事故处理咨询电话: 国内: 010-64599526或010-64599527 国际: 010-64599523或010-64599524 国航行李运输事故投诉电话: 010-64599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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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4

  国际航班每人可随身携带的行李重量不一样,一般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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