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是现代汉语常用字,未曾被简化过,本身便可视作繁体字,与简体字通用,最早字形见于商代甲骨文,汉字中数字的小写形式。
小写数字相对大写数字存在,一般见于非正式的文字中。缺点是修改容易容易做假(如数字一万填几笔可变成三万),相对大写比划繁复,不易做假。
中文有九个字代表“一”至“九”,另有其他数字代表“十”、“百”、“千”等较大数。每个数字都有大、小两种写法。大写常见于正式或商业文件之上,以避免被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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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数字是中国特有的数字书写方式,利用与数字同音的汉字取代数字,以防止数目被涂改。 据考证,大写数字的使用始于明朝。
大明政权建立之初规定:每年全国各布政使司、府、州、县,都要派计吏到户部呈报地方财政的收支账目及钱粮数。各级政府之间及与户部之间的数字,必须完全相符。稍有差错,即被退回重报。由于地方与京城相距遥远,为节省时间,各地便带上了盖有官印的空白账册。
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三月,户部侍郎郭桓特大贪污案东窗事生,震惊全国。郭桓勾结刑、礼、兵、工等六部小官员及各省官僚、地主,贪污税粮及鱼盐等,折米二千四百余万石。这差不多和全国秋粮实征的总数持平!除此之外,还侵吞大量宝钞金银。
贪官们就是利用空白账册做的文章,各部串通一气,大做假账。以此欺骗皇帝,鱼肉百姓。朱元璋龙颜大怒,下令把郭桓等六部的十二名高官及左右侍郎以下同案犯数万人,皆处死。系狱、充边、拟罪者不计其数。
为反贪枝廉,朱元璋制定了惩治经济犯罪的严格法令;并在财务管理上进行技术防范,把记载钱粮数字的汉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大写,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陌)、仟(阡)”,用以增加涂改帐册的难度,并一直使用至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小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写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