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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13

不可以的哦。

个税专项扣除之赡养老人的标准:

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前提是纳税人的父母满60岁,或者是赡养满足年龄条件且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这个前提下,再来看分配的问题。

如果纳税人是独生子女,则按照每个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如果为非独生子女,则应与兄弟姐妹分摊每个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不同于子女教育可以随孩子数量翻倍,赡养多位老人也只有2000元的抵扣额度。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如果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没有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子女进行赡养,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除此之外,就不能按照独生子女享受扣除。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这里的“被赡养人”是指父母,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并不在扣除范围之内。

第2个回答  2019-03-14
父母两人均不满60周岁的,不可以扣除赡养老人费用,任何一人满60周岁,即可扣除赡养老人费用。根据国发[2018]41号文《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主父母。也就是说:父母两人都没有满60岁的,子女是无法享受赡养老人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和是否有残疾证没有关系。
第3个回答  2019-03-04
不能。根据国发[2018]41号文《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主父母。所以,妈妈没满60岁是无法享受赡养老人的专项扣除的。和是否有残疾证没有关系。
第4个回答  2019-03-07

不能的。

我可以发你一张明细图,这图上详细说明了六项减除的金额、条件、要你为备查准备的资料。

相关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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