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1、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2、用户的合法权益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受到损害的,用户可以要求该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以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
3、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未向所在地邮政管理机构报告。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扩展资料
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寄件人填写快递运单前,应当提醒其阅读快递服务合同条款、遵守禁止寄递和限制寄递物品的有关规定,告知相关保价规则和保险服务项目。
根据条例,寄件人交寄贵重物品的,应当事先声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要求寄件人对贵重物品予以保价。
除信件和已签订安全协议用户交寄的快件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但不得在快递运单上记录除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外的用户身份信息。寄件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
贵重物品要购买保险:
一般价值2000元以上的物品,如手机、手表、电脑、照相机、首饰、高档服装、艺术品等建议要购买保险。并在保险货物名称的栏目内上正确的填写物品名称,保险金额、价值,避免理赔时产生纠纷,同时申报价值也需如实填写。
有些快递运输保险是有免陪额的,如申报的保险额是5000元,但实际可能只赔4700元,其中有300元是免赔额。因此,一定要向快递公司咨询清楚,必要时要求其请提供书面的说明。
保险费率一般为0.1%至1%之间,如果保险费率过高,建议与其它快递公司的价格与保险费比较后再作权衡。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快递暂行条例
1、可以原价赔偿的。
2、邮政企业是全民所有制的经营邮政业务的公用企业,其机构设置和业务活动受《邮政法》调整。《邮政法》规定:“非保价邮包,按照邮包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是最高不超过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额。”
3、国家邮政局《国内邮件处理规则》规定:“未保价邮件发生丢失、毁损、短少时,应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付运费的二倍。”
扩展资料:
包装要求
1.包装基本的要求是箱子内要实,不能有空隙。标准是无晃动声,并用力摁箱子的接缝口,而不至于胶带脱落,同时是要考虑到从2米高度自然坠地确保不至于损坏。
2.空运物品的包装要特别加强,因为公路运输一般就1-2次装卸,而空运则可能会有6-7次的装卸过程。
3.单件重量不超过50公斤;标杆类货物的单件长度不得超出180厘米;板类货物长宽相加不得超出150厘米;对于过小的物品最小包装不能小于运单大小。
4.严格禁止子母包发运(指2个独立的物品通过简单捆绑、缠绕方式组合到一起成为一件物品)。
5.一般不怕摔和软质的物品(如衣物、包、毛绒玩具)可采用塑料袋(PAK袋)包装方式降低运输成本,但是要注意封口。
6.所有的内件物品先用塑料薄膜或塑料纸先做一层包装。
7.对于本来带有销售包装的物品,一般商家都已考虑到运输的风险,可在外面加包1层发泡薄膜后,再加2-3层牛皮纸并用胶带反复缠绕。
8.自己包装时可根据内件物品的不同情况选择3~5层箱,为降低成本可通过团购的方式定制一批不同规格的纸箱。
9.对于自己包装的一般物品,可准备些废旧报纸撕开揉碎了在箱内做垫充(当然用海绵或泡沫塑料碎片更好)。
10.圆桶状物品的外包装不得短于内件,尺寸较长且易折断的物品,应内衬坚实圆棍或硬质塑料的圆桶作为外包装物。
参考资料:
赔偿结果根据保价与否,以及快递公司能否提交证据证明快递的丢失是因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等方面来具体分析。
根据《快递服务国家标准》的规定,快递服务组织与用户之间有约定的应遵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快件发生丢失时应免除本次服务费用。
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对于没有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造成用户其他损失的,按照相关民事法律法规赔偿。
根据邮政法的规定,贵重物品必须保价。快递公司没能将货物送到指定的收货人手中,其行为本身属于违约行为,如果快递公司不能提交证据证明快递的丢失是因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就应该对货物的丢失承担赔偿责任。
邮单上填写的货物名称、数量、价值以及保价等信息是认定货物价值的重要依据。因此在填写快递单时,应当详细的写清楚货物的有关信息。
如邮单上不能显示货物的价值信息,寄件人就需另外举证证明货物的价值,否则就可能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扩展资料:
相关的法律法规:
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根据《快递服务国家标准》的规定,快递服务组织与用户之间有约定的应遵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快件发生丢失时应免除本次服务费用。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对于没有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造成用户其他损失的,按照相关民事法律法规赔偿。
扩展资料:
《邮政法》规定:对于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是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合同法》规定:如果运输过程中货物有损毁,快递公司要与消费者按照约定给予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话要按照市价赔偿,即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来计算。
参考资料: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赔偿的标准要看寄快递时有没有选择保价,具体如下:
1、快件发生丢失时,应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
2、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应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
3、对于没有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4、造成用户其他损失的,按照相关民事法律法规赔偿。
综上所述,根据邮政法的规定,贵重物品必须保价。快递公司没能将货物送到指定的收货人手中,其行为本身属于违约行为,如果快递公司不能提交证据证明快递的丢失是因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就应该对货物的丢失承担赔偿责任。
邮单上填写的货物名称、数量、价值以及保价等信息是认定货物价值的重要依据。因此在填写快递单时,应当详细的写清楚货物的有关信息。
如邮单上不能显示货物的价值信息,寄件人就需另外举证证明货物的价值,否则就可能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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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丢失索赔程序:
1、寄件人在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内件不符时,可以依据赔偿规定向快递服务组织提出索赔申告。快递服务组织应提供索赔申告单给寄件人,寄件人填写后递交给快递服务组织。
2、快递服务组织应在收到寄件人的索赔申告单24小时内答复寄件人,并告知寄件人索赔处理时限。
3、快递服务组织除了与寄件人有特殊约定外,索赔处理时限应不超过:
a)同城和国内异地快件为30个日历天;
b)港澳台快件为30个日历天;
c)国际快件为60个日历天。
4、快递服务组织与寄件人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寄件人或寄件人指定的受益人支付赔金,与用户有约定的除外。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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