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出现质量问题应由谁来承担责任?

本人购买二手房,与卖方已经签订预约合同,尚未签订正式合同,并向卖方给付定金。房屋交接时,竟然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请问,能否请求解除合同,能否要求返回定金
质量问题是渗水问题,房主没有尽告知义务

定金是没得给的了,没签正式合同你可以不买,但不可以推定金。买房的时候就应该看清楚,这个质量问题是渗水问题,是你卖房你会说吗?又不是不让你看房子!认了吧!有投资空间(地段好)就买了吧,是住家就不要定金算了,不然你会后悔的哦!这种问题见多了,给你个小建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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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20
不能,除非预约合同有房屋质量约定.
第2个回答  2010-01-21
没明白你的意思,如果是预约合同,怎么会有房屋交接这一程序?没付全款房东会把房子交给你吗?

如果真是 仅与卖方签订预约合同,尚未签订正式合同,并向卖方给付定金。要看写的是 订金 还 是 定金。订金可以退的,但定金是不可以退的。

说句不付责任的话
如果你的房子渗水,你要卖,你会跟有意买你的房子的人说吗,其实这点可以理解的,只能怪你当初没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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