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扬卓文言文翻译

如题所述

出自 明史卷五十二 列传第二十八

杨卓,字自立,泰和人。洪武四年进士,授吏部主事。逾年,迁广东行省员外郎。田家妇独行山中,遇伐木卒, 欲乱之。妇不从,被杀。官拷同役卒二十人,皆引服。卓日:“卒人众,必善恶异也,可尽抵罪乎?”列二十人庭下,熟视久之,指两卒日:“杀人者汝也。”两卒大惊,服罪。坐事谪田凤阳,复起为杭州通判。有兄弟争田者,累岁不决,卓至垂涕开谕,遂罢争。卓精吏事,吏不能欺。而治平恕,民悦服焉。病免,卒。

杨卓,字自立,泰和人。明太祖洪武四年考进士出身,被授予吏部主事的官职。一年以后,升迁为广东省员外郎。有一个妇女在山中行走,遇到了进山伐木的士卒,想要强奸她。妇人不从,被士卒杀死。当地官员抓捕了数十名有嫌疑的士卒,全都服罪。杨卓说:“这么多士卒,很定有善有恶,怎么能全都拿来抵罪呢?”让二十名士卒在庭院中站好,仔细地看了很久,指着其中的两名士卒说:“杀人的是你们!”两个小卒大惊,认罪了。后来杨卓因事获罪被贬到凤阳,后来又被起用做杭州通判。当地有兄弟因田地而产生争执,多年来都没有判决,杨卓流着泪开导他们,于是他们放弃了争执。杨卓精于做官之事,做官的人都不敢欺瞒他。将当地治理的井井有条,老百姓都很信服他。后来因为病重而免职,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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