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提出“三权分立”学说,这个说法正确吗?

如题所述

不全面。
“三权分立”分权学说是17—18世纪西欧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英国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家洛克和法国资产阶级启蒙学者孟德斯鸠提出的。
英国光荣革命后第二年,洛克发表《政府论》,率先提出对不同权力机构进行权力限制的设想(两权分立:行政、立法),用以巩固当时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成果。后来该学说不断传播,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在总结前人思想和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将其发展为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对三权分立作了系统的阐述。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44932.htm?fr=al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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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2-22
不对 ,洛克提出的是分权说,

真正完善的三权分立,是孟德斯鸠提出的。
第2个回答  2009-12-22
洛克提出“两权分立”,即行政、立法分立,孟德斯鸠对此进行了补充,提出“三权分立”学说。但这只是“三权分立”制度的理论基础。
第3个回答  2009-12-22
他提出的是分权学说,不是三权分立
第4个回答  2013-01-30
洛克提出,孟德斯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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