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政治是怎样管理人的?

如题所述

通过以下政策:
宋朝政治体制的主要特点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体现在职官制度上,有五大特点,即中央集权、皇帝集权、百官权力分散、重文轻武和军事上内重外轻。宋朝的政治体制演变,以元丰(宋神宗年号)改制为界限,改制前与后各为一阶段,南宋又为一大阶段。[2]
宋承唐制
宋承唐制,抑又甚焉。三师、三公不常置,宰相不专任三省长官,尚书、门下并列于外,又别置中书禁中,是为政事堂,与枢密对掌大政。 [6]
宋朝很重视总结前朝政制利弊,并加以改革和调整,以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收到一定的效果。但去掉一些旧隐患,又生长出一些新弊端,影响着宋王朝国力的发展。[2]
优待士大夫
“重文轻武”是宋朝职官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优待士大夫的某些特殊制度更充分地体现了这一点。
取得入仕资格的途径
“入仕”(即开始作官)资格的取得,有三个主要途径,即科举(包括进士、诸科及武举为常选)、制举(特举)和荫补。[2]
1.广泛吸收士人的“特奏名”制度。
宋朝制度,礼部贡举设进士及诸科。诸科包括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礼、三传、学究、明经、明法等科。乡贡,“诸州判官试进士,录事参军试诸科,不通经义,则别选官考核,而判官监之”。合格者“第其甲乙”,监官、试官署名其下,然后举送。礼部试后有廷试(殿试)。礼部举年份初无规定,英宗时“诏礼部三岁一贡举”。宋朝科举制度更加严密。宋太祖废除“公荐”,以避免请托。“公荐”是唐代陋习,影响科举的公正程度。宋朝加强了考试的管理:现任官应进士举有锁厅试,验证身份和德行。应举之人,要“什伍相保,不许有大逆人缌麻以上亲,及诸不孝、不梯、隐匿工商异类、僧道归俗之徒”。[7]试卷有弥封制度,糊名,使考官不知举子姓名;有誊录制度,将试卷重新抄写一过,以免考官认得举子笔迹,上下其手。考官与举子有姻亲、师生关系,有回避制度。宋太宗时,对达官子弟中礼部贡举者要复试。[2]
宋朝科举等第最初只分甲乙,后来进士分三甲。考第之制分五等,上二等为一甲,赐进士及第;三等为二甲,赐进士出身;四、五等为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中进士举者才能称“进士”。凡“及第即命以官”,不须经吏部试,此点与唐制不同。[2]
宋朝有允许“附试”的“特奏名”制度。凡士人“贡于乡而屡绌于礼部,或廷试所不录者”,遇皇帝“亲策士则籍其名以奏,径许附试,故曰‘特奏名’”。例如咸平三年(1000年),亲试陈尧咨等八百四十人,特奏名者九百余人,共一千七百余人。[2][7]
宋朝科举考试,制度日趋严密,不受门第影响,较少请托,录取名额又较多,向社会各阶层士子开放,因而扩大了宋朝的统治基础。[2]
2.允许士人自荐的“制举”制度。
“制举”又称制科,习称大科或贤良。制科非常选,必待皇帝下诏才举行。具体科目和举罢时间均不固定,屡有变动。应试人的资格,初无限制,现任官员和一般士人均可应考,并准自荐。后限制逐渐增多,自荐改为要公卿推荐;布衣要经过地方官审查;御试前又加“阁试”(试场在秘阁,及格为“过阁”)。御试即殿试,内容要求更严(试策一道,三千字以上,当日完成),考试成绩分五等,上二等向来不授人,第三等与进士科第一名相当。有官人均升转或蒙拔擢。制科非常选,但它给士人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入仕机会。[2]
3.照顾高级官吏子弟的荫补制度。
宋朝对官吏子弟的照顾,另有荫补制度,荫补的范围比前朝扩大。高级官吏,文臣自太师至开府仪同三司,可荫子、孙、期亲、大功以下及异姓亲,而且可以荫及门客;武臣自枢密使至观察使、通侍大夫,可荫子、孙、期亲、大功以下及异姓亲。遇国家大礼,臣僚亦可荫补。一般官吏可荫及子孙,宰相、执政则可荫“本宗、异姓、门客、医人各一人”。[8]高级官吏致仕,“曾任宰相及现任三少、使相:(荫)三人”,[8]曾任尚书、侍郎等官以上也可荫一人。大臣病故,据所留遗表也可荫补,“曾任宰相及见任三少、使相”,[8]可多至五人。由于官吏荫补机会多,名额扩大,最高记录曾达到同时荫补子弟四千人,致使孤寒之士十年不得一任。宋朝优待大臣的这些作法,对巩固统治阶级队伍固然有一定益处,但也是促成宋代官吏冗滥的原因之一。[2]
“职”,宋朝官僚士大夫的特殊职称
元丰改制以前,一般官吏多有三个头衔,即官、职和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3]唐前期的职事官,到唐后期已变成官吏品阶的标志,宋初沿袭了这种情况。官吏的实际职务,要看所分派的差遣。《宋史·职官志》讲,“故仕人以登台阁、升禁从为显宦,而不以官之迅速为荣滞;以差遣要剧为贵途,而不以阶、勋、爵邑有无为轻重”。[3]例如真宗朝寇准曾为虞部郎中、枢密直学士,判吏部东铨。郎中是官,直学士是职,判吏部东铨是差遣,才是实际职责。元丰改制,定阶官以寄禄(文散官有二十四阶;武散官有五十二阶。五品以上为大夫,六品以下为郎。凡进士、诸科及武举等科举出身者为有出身,此外为无出身),将知、判等差遣变为职事。[2]
宋朝的职名甚多,分若干等级。就以“学士”名号来说,按其性质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学士为翰林学士、知制浩与翰林侍读学士。
学士院,即翰林学士院。其职务为“掌制、诰、诏、令撰述之事”。其职官为翰林学士、知制诰。长官为“翰林学士承旨”。“承旨,不常置,以学士久次者为之。凡他官人院未除学士,谓之直院;学士俱缺,他官暂行院中文书,谓之权直。自国初至元丰官制行,百司事失其实,多所厘正,独学士院承唐旧典不改。[4]”[2]
宋朝有专门给皇帝讲读经文的经筵官,也称讲读官。讲读官有翰林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元丰改制,废除翰林侍读、侍讲学士不置,但以为兼官。然必侍从以上,乃得兼之,其秩卑资浅则为说书”。[4]程颐(北宋)、朱熹(南宋),均曾任崇政殿说书。[2]
知制法,原为差遣,即起草诏令文书、是中书舍人的本职。唐代开元以后,设翰林学士加知制诰衔,负责起草“内命”诏令文书,称“内制”;中书舍人只负责起草“外命”诏令文书,称“外制”,于是有内外两制,简称“两制”。宋代翰林学士人院前须经考试合格始得任命,入院例加“知制法”衔。中书合人不带“知制诰”衔,入学士院者免试。元丰改制前,宋朝政府中许多职务必须由两制或两制以上官员充任。因此,是否具有“两制”资格遂成为文职官员升迁的重要依据。“知制诰”也演变成一种职名。[2]
第二类学士为馆。殿学士。
宋初沿袭唐制,设三馆。三馆长官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史馆长官)与集贤院(殿)大学士为宰相兼职。元丰改制,昭文馆、集贤院不置,史馆并入秘书省,于是取消了宰相三馆兼职的职名。秘阁,是三馆藏书的皇家图书馆。馆、院专任职官直馆、直院称“馆职”,以他官兼任则称“贴职”。内外职事官带贴职,称“带职”,免去所带职名则称“落职”。元丰改制“罢直馆、直院之名,独以直秘阁为贴职”,而且不须考试。[2]
宋朝最高级职名为观文殿大学士、观文殷学士,资政殿大学士、资政殿学士及端明殿学士。“学士之职,资望极峻,无吏守。无职掌,惟出入待从备顾问而已”。[4]观文殿大学士须曾任宰相,观文殿学士亦“非曾任执政者弗除”。[4]资政殿大学士、学士也是宰相、执政的荣誉职名。端明殿(后改延康殿)学士五代已有,元丰以后“以现执政为之”。[2][4]
第三类学士为阁学士。
宋朝有一种特殊的阁学士职名,简称“阁职”。有学士、直学士、待制和直阁四级。宋朝制度,每一位皇帝去世后,必敕建一阁,以奉藏先帝遗留的文物。例如龙图阁,就奉藏着“太宗御书、御制文集及典籍、图画、宝瑞之物,及宗正寺所进书籍、世谱”。[4]其后,又建有天章阁、宝文阁、显谟阁、徽猷阁、敷文阁及南宋的焕章、华文、宝谟、宝章、显文等阁。[2]
诸阁学士之外,尚有一枢密直学士(后改述古殿直学士),亦是贴职,其班位在龙图阁直学士之上。
宋朝官员对职名很重视。入馆阁者,必须是进士出身,“一经此职,遂为名流”。凡有职名的官员,可享有一些特殊待遇。实际上,授予馆阁职称是宋王朝笼络士大夫的一种重要手段。[2]
请郡及宫观祠禄官制度
宋朝对宰执等高级官吏有一种特殊优待办法,就是“请郡”制度。宰相因任职过繁或与同僚政见抵触,可以请求出任外藩,叫做“请郡”。如以节度使带宰相原衔出任,为“使相”。[2]
宫观祠禄官,为宋朝特有的职官制度。宋朝皇帝崇尚道教,于京城内外建立许多宫观。在京者为京词,在外者为外祠。宋真宗命首相王旦充玉清昭应宫使,为宰相兼宫观使的开始。随后,外戚、宗室和宰执罢官留京师,多任宫观官。疲老不任事而又未致仕的官员也多任此职。于是形成制度:凡大臣罢现任,令管理道教宫观以示优礼,无职事,但借名“以食其禄”,称为“祠禄”。先时,任宫观使者员额绝少。熙宁时,王安石执政,为安排反对变法者,规定宫观官不限名额,知州资序以上官即可派遣,并规定了任宫观祠禄官按不同级别应得的俸给和任期[8]。[2]
此制施行以来,员额不断扩大。政和年间,祠禄官近百员。钦宗靖康元年曾下诏罢去一批宫观官,渡江以后,宫观不复置,只保留醴泉观使、万寿宫使及佑神观使三种宫观使。绍兴时,士大夫流离失所,朝廷无官缺安置,于是许“承务郎以上权差宫观一次”;又有选入(幕职、州等低级文职官员的合称)众多,无官缺可补,也破格给予岳庙祠禄。[8]宋朝还有一种传统,凡年六十以上(南宋为年及七十),不能理事的知州资序官员应自己陈请罢现任,为宫观。非自陈而朝廷特差宫观者,则属于黜降;但吏部仍可按“自陈宫观”处理,以示优礼。[2]
对官僚士大夫的种种优待,其实质是什么?北宋名臣文彦博揭示得最清楚。他说:“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9]应当说,宋王朝的这些举措,确实激励了士大夫“以天下为己任”的报国之心,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0-12
宋代政治是怎样管理人的,首先宋朝的政治体制大体沿袭唐朝的政治制度。但宰相不再由三省长官担任,而是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又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通称执政,与宰相合称“宰执”。宋朝的相权大幅萎缩,仅负责行政职能。中书门下与枢密院合称二府,掌文武大权。又设盐铁、户部、度支三司,主管财政大权,号称计省。这样三司、宰执、枢密使三权互相制衡,因此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宋朝还在御史台之外增设谏院和置谏官,这些都是监察机构,负责弹劾等事宜。
但宰相不再由三省长官担任,而是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又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通称执政,与宰相合称“宰执”。宋朝的相权大幅萎缩,仅负责行政职能。中书门下与枢密院合称二府,掌文武大权。又设盐铁、户部、度支三司,主管财政大权,号称计省。这样三司、宰执、枢密使三权互相制衡,因此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宋朝还在御史台之外增设谏院和置谏官,这些都是监察机构,负责弹劾等事宜。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将领夺权。建隆二年三月,宋太祖削去了都点检这个重要的禁军职位。同年七月,宋太祖通过杯酒释兵权解除了武官的军权,禁军的领导机构改为殿前司和侍卫司,分别由殿前都指挥使、步军都指挥使和马军都指挥使(三帅)统领。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将领夺权。建隆二年三月,宋太祖削去了都点检这个重要的禁军职位。同年七月,宋太祖通过杯酒释兵权解除了武官的军权,禁军的领导机构改为殿前司和侍卫司,分别由殿前都指挥使、步军都指挥使和马军都指挥使(三帅)统领。但是,三帅无发兵之权。宋朝在中央设立枢密院来负责军务。枢密院直接对皇帝负责,其他任何官员都不得过问。而枢密院虽能发兵,却不能直接统军,这样就导致了统兵权与调兵权的分离。同时,宋朝经常更换统兵将领,以防止军队中出现个人势力。宋朝的兵力部署可谓“强干弱枝”“守内虚外”。宋朝的军队分为四种,即禁军、厢军、乡兵、藩兵。禁军是中央军,也是宋朝军队的主力。厢军是各州的镇兵,由地方长官控制。乡兵则是按机关抽调的壮丁。藩兵是防守在边境的非汉民族军队
第2个回答  2020-10-12
宋朝中枢机构为“二府制”,即设中书和枢密院两个机构“对持文武二柄,号为二府”。二府制的特点就是文武分权。[2]
宋朝的“中书”,与唐朝的“中书门下”性质相同,是宰相办公的地方。中书之外,尚书、门下两省名号虽存,但已成外朝,不是宰相机构。[2]  
  宋初,沿袭唐朝后期制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为宰相,而以参知政事为副相。从尚书丞。郎到三师皆可加此等衔为宰相或副相。尚书令、侍中、中书令等三省长官,品高位重常“缺而不置”。[2]  
  以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中书令事,为次相。名义上恢复三省,实际上趋于一省,次相以兼中书侍郎因请旨而更接近皇帝。副相,包括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和尚书左、右丞。徽宗时,一度将首相改为太宰,次相为少宰。[2]  
  南宋初年,以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并改为参知政事为副相,废尚书左、右丞官。从宰相官称来看,三省已并为一省。孝宗时,索性将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改为左、右丞相,参知政事未变(左右丞相,唐玄宗时为尚书省长官,宋为中书的长官)。[2]  
  宋朝还有一些特殊宰相官称。蔡京权势最盛时曾任“太师总领三省事”,文彦博、吕公著曾以元老任“平章军国重事”和“同平章军国重事”。南宋韩侂胄当权时,曾任“平章军国事”。他不用军国“重”事称号,因为加上“重”字测权力受限制,只能过问重事;用“同”则权力不专[3] 。蔡、韩的称号都是权臣耍弄权术的一种伎俩,并非宋朝常制。[2]  
  枢密院的由来,也不一般。唐朝有左、右内枢密使,向由宦官担任。唐朝后期的枢密院是在三省之外复有一省,内枢密使是在宰相之外复有宰相,是正常国家机构之外的多余机构,是君主专制制度下宦官擅权的产物。唐末朱温在夺取政权之前,把掌握朝廷实权的宦官杀掉,改用文士为枢密使;同时使枢密使由全面掌权改变为专管军事。宋朝继承了五代的制度,也设立了专管武事的枢密院这一机构和枢密使这一职官。二府制下枢密使的设置,分了宰相的权,形成文武分权;同时又侵夺了原来专管军事的兵部的权力,宋朝枢密院长官自称“本兵”。[2]  
  枢密院长官的官称,宋初为枢密使和枢密副使,或称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签书(署)和同签书枢密院事。元丰改制,专用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等官称。改制时,曾讨论枢密院机构是否继续存在,有人建议把权力合并于兵部。神宗强调祖制,他说:“祖宗不以兵柄归有司,故专命官统之,互相维制,何可废也?”[4] 因而元丰改制时唯独把枢密院这一机构保留了下来。宋朝的枢密使、知枢密院事照例用文人充任,副职有时用武人,充分体现了重文轻武的政制特点。[2]

  宋朝有“宰执”这一提法,是宰相和执政的合称。宰指宰相,只限于同平章事、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和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以及南宋的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和左、右丞相等首相和次相。副相包括参知政事,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与枢密院正副长官,合称“执政”。[2]  
  宋初,中书和枢密院对掌文武二柄,权力不能合在一起,因此无宰相兼枢密使的情况。后来因用兵西夏,宰相与枢密院长官不相通气,对军事指挥不利,于是在庆历年间一度由宰相兼枢密使。西夏用兵结束,又恢复原状,兼职没有形成制度。到了南宋,一些权臣如秦桧、史弥远、贾似道等都曾以宰相兼任枢密使,但还不是定制。宁宗以后,宰相兼枢密使才成为定制。宰相不能兼枢密使,是防止大臣权重威胁皇权。后来权臣兼任两职,确实曾使皇权受到影响。[2]
中央行政机构的演变
唐朝后期,正常行政机构、职官之外另设机构、派官掌管的现象已很普遍。宋朝开国,太祖用赵普为相时以及太宗时期都没有做整齐划一、较大幅度的调整。因而宋初制度很乱,例如,兵部之外有枢密院侵夺了兵部的职权,并升为中枢机构;唐朝吏部、兵部分别主管文武官员的铨选,此时另设审官东院管文铨,审官西院管武选;户部尚书、侍郎职权,已由三司使(五代时并户部、盐铁、度支为三司,其长官为三司使)取代,被称为“计相”,其权位仅次于二府,在六部之上;礼部之外有礼仪院;刑部之外有审刑院。元丰改制,一律恢复唐朝前期制度,以《大唐六典》为准,权归六部。除枢密院保留外,其他机构、职官一律废除。从此,结束了唐末到宋初官制上的混乱状态。[2]
台谏制度的演变
宋朝的御史台;分三院(台院、殿院、察院),与唐相同。照例不除御史大夫,而以御史中丞为台长。元丰改制前沿袭唐制,御史大夫为加官,改制时取消此制。宋朝规定,宰相亲戚和由宰相推荐任用的官吏不得为台长,以避免宰相与台长勾结为祸。实际上宰执仍能控制御史台,并利用为工具以打击政敌(宋朝习惯,御史中丞弹劾宰相,宰相必须辞职,由副相升任宰相,御史中丞则得以进身为执政)。[2]  
  宋朝的谏官制度,元丰改制前沿袭唐制,左、右省虽有谏官存在(左、右谏议大夫,左、右司谏——由补缺改,左、右正言——由拾遗改),但“非特旨供职亦不任谏净”。另有“谏院”,命别官知谏院。元丰改制,废谏院,恢复谏官职权,以左、右谏议大夫为谏长,仍隶左、右省。[2]
军事制度的演变
宋朝军事制度的特点之一是兵权由几个机构分管,各部门权力分散,权力集中于皇帝。宋朝负责管理军事有关事务的有四个部门。枢密院负责军令、调动和高级军官的任免;“三衙”统率禁军;兵部负责后勤事务和管理地方的厢军;吏部负责武官铨选(武选唐朝归兵部管,宋朝元丰改制前由审官西院管,改制后权归吏部)。[2]
宋朝实行募兵制,士兵的来源有多种。其中一种,就是每逢有饥荒,从饥民中招募士兵,补本城。宋朝政府对从饥民中招募士兵的办法很得意,说是“天下犷悍失职之徒,皆为良民之卫”,也就是说把社会上的可能反抗者变为镇压者,一举两得。宋朝还有个从后周时代遗留下来的传统,就是从地方厢军中选拔出强壮者充实到中央禁军。这种作法被称作“强干弱枝”,也是宋朝军事制度的一个特点。[2]
另外,宋太祖赵匡胤“惩藩镇之弊,分遣禁旅戍守边城,立更戍法,使(士兵)往来道路,以习勤苦,均劳逸。故将不得专其兵,兵不至于骄堕”。[5] 这种办法可收到“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的效果,免去将官专权的威胁,但对作战十分不利。神宗即位知其弊,才废除了这种办法[5] 。[2]
南宋初,允许将领募兵,于是有了岳家军、韩家军的出现。这触犯了宋王朝的大忌讳,有成为私人武装的危险。因而南宋有收回张俊、韩世忠、岳飞三大将兵权的举动。岳飞有大功于国,却被以“莫须有”的罪名而杀害。
“三衙”,即侍卫亲军殿前司、侍卫亲军马军司和侍卫亲军步军司,是中央统率禁军的三个机构。除殿前司单独有最高级的军事职官都点检、副都检点(后不置)外,各衙的长官是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和都虞候。禁军分布在各地驻防。统率军队的率臣,有都总管、总管、副总管(初名部署,后避英宗讳改称总管)等军事职官。宋朝制度,军事正印官,一律由文官兼任,武人只能充当副职。[2]
厢军的长官亦称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但厢军均是老弱,无战斗力,兵士地位甚为低下,有如“给役”(只是一种“听差”)。[2]
南宋置御营司,自收三大将兵权后,诸军皆冠以“御前”二字,其将领为都统制、统制、副统制和统领。[2]
第3个回答  2020-10-12
最佳答案
宋代有专门城市治安管理机构———厢。它的任务是“止令分地巡逻, 治烟火盗贼公事”。[ 8 ] (卷七十三)日本学者加藤繁在《宋代都市的发展》一文中说:“厢的制度是作为都市人口的增加、都市地域的扩大的结果而产生的东西。”

宋代城市中作为行政机构的厢,以东京开封为最完备。据宋太祖至道元年(995)时的划分如下:旧城(又称里城)内四厢:左第一厢,下管20 坊;第二厢,下管16坊;右第一厢,下管8坊;第二厢,下管2坊。新城(又称外城或国城)内四厢:城东厢,下管9坊;城西厢, 下管26 坊; 城南厢, 下管20 坊; 城北厢, 下管20坊。以上统称八厢。宋真宗天禧五年( 1021) ,新旧城内重新定为十厢,其名称为:左军第一厢,第二厢,城南左军厢,城东左军厢,城北左军厢,右军第一厢,第二厢,城南右军厢,城西右军厢,城北右军厢,这十厢的称呼使用了一个时间以后,又恢复原来八厢的建制。

新城以外的市区,原来分属于开封、祥符两赤县。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十二月,置新城外八厢,特置厢吏,“命京府(即开封府)统之”。这样一来,赤县不仅不管理首都城内事务,而且连城外市区的事情也不再过问了,这一制度较之隋唐的首都管理体制也是不同的地方。天禧五年(1021)将新城外八厢改为九厢,共管14厢,其名称及所管坊数如下:

京东第一厢一坊,第二厢一坊,第三厢一坊。京北第一厢二坊,第二厢一坊。京西第一厢二坊,第二厢二坊,第三厢二坊。京南厢二坊。

新城以外各厢所管坊数较少,是由于城外人口稀少而地方辽阔的缘故,所以有的厢只有一坊,只是厢、坊的职责和任务不同罢了。
新城内外及旧城内共十九厢,是北宋中期设厢最多的时候,其厢官厢吏也较多,厢官厢吏数目的多少,是根据每厢户数的多寡而定。

新城以外九厢,由于户数不清,宋廷规定,每厢在500户以上者,置所由4人,街子3人,行官4人,厢典1人;每厢户数在500户以下者,置所由3人,街子2人,行官4人,厢典1人。所有各厢之都所由一职,由开封府下属左右军巡机构差虞候充,又称厢虞候,其余并由招募而来。

宋代的东京与其他城市的厢制有所不同的地方,自宋初以来有四厢都指挥使,这时的四厢都指挥使,是由五代军队制度沿袭下来,其主要任务还是军事巡警,与后来管理民事的厢有所不同。所以在太宗、真宗时虽有十九厢之设置,而四厢之军巡任务仍存。神宗熙宁三年(1070)五月,根据开封知府韩维的请求,宋廷下诏,以京朝官曾任通判、知县者四人,分治开封新旧城左右厢。这年十一月,编修中书条例所言:“逐厢决事不多,欲止令京朝官两员分领两厢决断,仍尽留旧四厢使臣以备其余差使。”这次请求得到宋廷的批准。这即是宋真宗时的左右厢公事所,民间称之为都厢。所谓都厢,不管四厢也好,两厢也罢,是应知韩维的请求而设,与宋初军事机构结合起来,但它是隶属于开封府的。所以《宋史•职官志》在开封府下属机构中有这样的话:“左右厢公事干当官四人,掌检覆推问,凡斗讼事轻者听论决。”宋哲宗元祐元年( 1086) ,开封府又以设二厢不便,重新改为四厢, 这一制度沿用到宋末。
由上可知,开封的厢坊制度,是都厢—厢—坊三级,它的上边才是开封府。南宋首都临安仿此。
自此,城外九厢和城内十厢互相联系,组成统一的治安管理体系,正是依靠这样严密而完善的治安体系,才确保了东京社会秩序的稳定
第4个回答  2020-10-12
一、对于宋代历史的基本认识

对于宋代的历史,很多国学大师都有过精辟的概括,史学界通常也认为中国历史上各个朝代都有各自不同的特点,而宋代的这种“不同”是特别显著的。

严复《致熊纯如的信》:

古人好读前四史,亦以其文字耳。若研究人心、政俗之变,则赵宋一代历史最宜究心。中国所以成为今日现象者,为善为恶姑不具论,而为宋人之所造就,什八九可断言也。

陈寅恪《邓广铭〈宋史职官志考正〉序》:

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后渐衰微,终必复振。

钱穆《理学与艺术》:

论中国古今社会之变,最要在宋代。宋以前,大体可称为古代中国;宋以后,乃为后代中国……就宋代而言之,政治经济、社会人生,较之前代莫不有变。

海外学者称这一时期为“早期近代(early modern)”,因而也对其十分关注。近些年来,欧美学者、日本学者都有许多著述。

从政治文化的角度来看,宋代是一个注重稳定的时期,同时也是一个充满活力的时期。宋代“祖宗之法”的基本原则是所谓的“事为之防、曲为之制”,稳定至上是宋代政治的核心目标。就国内政治局面而言,宋廷立足于防微杜渐的措置确实有成功之处。其统治达到的纵深层面,是前朝所难以比拟的。

宋代的文化环境比较宽松,士人群体相对活跃,可以说是一个大师和精英辈出的时期,也是一个充满活力的时期。这种活力,学界从不同的角度,有许多阐述。英国的史学家Mark Elvin就说在中国“中古”的这段时期,发生了“经济革命”。国内很多学者也有类似的论述,比方从农业的角度来说这个时期有所谓的“绿色革命”;从面向大众的商业网络的形成来看有“商业革命”;从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也就是“交子”的出现来看当时的“货币革命”;另外从城市形态、都市面貌的改变来看“城市革命”;从印刷术的出现,促进知识的传播来看这个时期的“信息革命”;当然与此相关的还有所谓“科技革命”。李约瑟在他的《中国科学技术史》的开篇部分就说道:“每当人们在中国的文献里边查考任何一种具体的科技史料的时候,往往会发现它们的主焦点是在宋代,不管是在基础科学方面,还是在应用科学方面都是如此。”马克思曾经评论道:“火药、指南针、印刷术——这是预告资产阶级社会到来的三大发明。”指南针应用于航海,为后来新航路的发现提供了技术上的前提。印刷术促进了中国及世界领域里文化知识的普及和传播。火药发明之后,已经在宋代的武器装备中使用。后来火药武器通过阿拉伯人、蒙古人传到了欧洲,成为战争中重要的杀伤性武器。

宋代军事力量的不振,历来受到诟病。李华瑞教授曾经说:“纵观两宋与辽、西夏、金、元朝战争的重要战役,若以进攻和防守这两种战争基本形式和双方进行战争的目的来衡量,宋的军事失败基本上都发生在宋发动的进攻战役方面,而宋在境内抵抗来自辽、西夏、金、元朝进攻的防御战,则宋军多能取得不俗的战绩。”对此香港中文大学专门从事军事史研究的曾瑞龙教授也曾经指出:宋代整个战略架构中最脆弱、最经不起考验的,就是从和平突然转取攻略这一个环节。这种军事上的被动情形,与宋太宗以来“守内虚外”“强干弱枝”的基本国策密切相关。

总的来看,宋代处于中国历史上重要的转型期,它面临着来自内部与周边的诸多新问题、新挑战,并不是古代史上国势强劲的时期;但它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方面的突出成就,在制度方面的独到建树,它对于人类文明发展的贡献与牵动,使其无愧为历史上文明昌盛的辉煌阶段。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