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国转到b国的间谍,除了对间谍本人的处决,那么a国对b国是否可以做出什么要求

如题所述

要分身份,不同身份不同处理

派遣人员大致可分为3大类,第一类是有外交身份的,比如大使馆的参赞、秘书等,他们享有外交身份,根据国际公约,他们有外交豁免权
所在国只能按照国际公约,宣布他们为不受欢迎的人,然后把它们驱逐出境。

第二类人员是没有外交身份的派遣人员,但这类人是A国谍报机关的正式人员,在一般情况下,派出国会通过其他途径和所在国进行交涉,通过间谍交换或其他方式把人换回去,昔日冷战时期,美国和苏联就在柏林和奥地利进行过不少次间谍交换。
(但这类人员中,也有例外,比如冷战期间,苏联集团就有过一个黑名单,如果抓住了黑名单上的人,那么那个人会很悲催,直接就被枪毙,不会被交换)

第三类人员就是招募人员,一般没有A国情报机关身份,多是B国居民,这些人一般就被牺牲掉了,因为他们是B国人,A国无法提出别的要求,只能听凭他们被枪毙。追问

我打错一个字,“转”改为“抓”

你说的第三类我有点混乱

可能是我打错字的缘故,你说的第三类我没理解好

其实我的问题是抓到间谍的国家(比如中国)能否要求间谍所属国(比如日本)不再派遣间谍,如果是在战争期间,国与国都有间谍,显然是谈不上要求的。但到了和平年代,我就不知道了,我就在想,中国跟美国现在和平相处,没有明目张胆的冲突,要是中国抓到美国间谍,那么中国是否可以要求对方不再派遣间谍(前提是己方间谍没被抓到)

追答

没有用,人家会拒不承认,还是会继续派

追问

继不继续派就另一回事了,我就是想,从情理上来说,抓到间谍的国家对间谍所属国提要求,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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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30
法律上不能 国际法上国家享有豁免权 就算造成了较大的损害 也只能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第2个回答  2015-09-30
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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