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激活后可以退货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

买家因为手机分辨率太差,申请退款。手机公司答复道:“一个新手机对应唯一的激活码,通过激活码可以判断手机是否为正版新机,一旦激活了,激活码就被使用了,无法作为新手机再行出售。如果认为手机有质量问题,可以去联保点检测,联保点开出检测单我们会予以退换,但没有质量问题且激活了手机,是无法办理退换货的。”

在庭审中确认其未注意到该手机的退换货规定,买家在收货后拆封激活,符合产生激活等数据类及外观类使用痕迹的情形,可视为商品不完好。在此情形之下,买家要求七天无理由退货,缺乏依据,不予支持。

扩展资料:

激活后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购买手机的下单页面详细载明了手机的商品描述和下单信息,其中注意事项明确标注了七天无理由退换货需确保手机未激活(授权)、无难以恢复原状的外观类使用痕迹、无不合理的个人数据使用痕迹、外包装齐全封条未撕毁等不影响二次销售的详细规定。

参考资料:人民网-网购手机收货拆封激活后是否还能“七天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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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14

一般不是质量问题,特别明显的质量问题,都是不会退货的,因为手机激活以后就是你的了,所以一般商家都不会退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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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1-19
这是个案例,你可以看看。
  花花爱好电子产品,在某购物网站花费近万元购买了一部最新款的品牌手机。收到货后花花爱不释手,马上开机激活试用。但经过仔细研究,他对该品牌手机的此次升级换代并不满意。花花随即与手机店客服沟通,要求退货。但客服坚称,网站上写明“已经激活后贬值金额较大的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花花发起的退货申请屡次遭拒,于是他起诉到了法院请求退款退货,并赔偿自己维权产生的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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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道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适用于“七天无理由退货”吗?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仅仅是这些商品不适用于无理由退货吗?NO!该条第二款紧接着规定,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那么这种商品是指哪些类型呢?《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七条对此作出了明示:(一)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二)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三)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因此,花花购买手机并激活,如果激活后价值贬损较大的,有可能就面临“有理由退货”的境遇。
  那花花能退货成功吗?
  由上可知,如果花花激活手机后造成手机价值贬损较大的,有可能会面临退货不能。而被告购物网站也恰恰以手机贬损较大作为他方辩论的主要论点。但从法律角度而言,一般而言,“谁主张谁举证”,购物网站应当就手机激活后价值贬损较大提供举证责任,然而它并没有。
  另外,《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还规定,符合上述第七条规定的商品,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在商品销售必经流程中设置显著的确认程序,供消费者对单次购买行为进行确认。如无确认,网络商品销售者不得拒绝七日无理由退货。故事中的购物网站仅在网站的不显著位置对此作出了提示,并且未在花花点击购买后单独弹出对话框对已经阅读该提示作出确认,混淆了“确认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与“确认购买”两个行为。因此,法院最后支持了花花退货退款的诉讼请求。
第3个回答  2020-01-14
激激活后,如果手机出现了问题,是可以退换货的
第4个回答  2020-01-15
手机激活后,没有质量问题,一般商家是不会给你退货的,证明你已经在使用手机了,但是商家承诺一周之内无条件退货,你要把握好这个时间,需要你和商家沟通,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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