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咨询,一个公司说签订合同也要签订一个保密协议

法律法规咨询,一个公司说签订合同也要签订一个保密协议保密协议是规定一旦离职鉴于本公司技术严密性,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从事类似行业,否则负法律责任。

这样的合同是否合法性?

这种约定是合法的。
见:《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追问

那就是说,如果签订保密合同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解除劳动后两年内,用人单位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那用人单位算不算违约?如果是违约,那就是保密合同无效对吗?

追答

要支付保密费的。

追问

对这个保密费有什么规定?上限或者下限?

追答

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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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29
竞业限制条款,这么规定是合法的。可以签。到时候不给你经济补偿金竞业限制就形同虚设。
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追问

那就是说,如果签订保密合同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解除劳动后两年内,用人单位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那用人单位算不算违约?如果是违约,那就是保密合同无效对吗?

保密费有什么规定,比如上限或者下限?

追答

违约所以合同无效?这是个什么逻辑。都有效,是该项条文不对你产生作用,因为用人方没有履行他给你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规定。除了竞业限制的约定保密协议的其他内容仍然对你有约束力。
经济补偿金是工资百分之三十。相关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3-29
合法,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对技术保护。除此之外也有在某个区域内不准从事类似职业等。追答

 《劳动法》第102条有明确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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