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现在在日本,没有身份的,我该怎么办。
还有 我本人也在国外 我们分开10余年 但我答应一起到国内生活,但是她不答应,孩子跟我父母一起生活,现在13岁 15岁 俩男孩
唉,你遇人不淑哦,这种女人做的够绝的,连最起码的责任感都有,有了自己认为更好地选择就会毫不犹豫地放弃原来的,不过楼主你的确应该感到庆幸没有和这种女人共度一生。
如此现实的女人,毫无人情味可言,都没道德了,你有日后与她相守的信心吗,不如随她去吧,这样的事情发生的早比发生的晚要好。
看她的所作所为,看来去意已决,挽留也没什么意思,为这种品行的女人不值得委屈了自己,即便你暂时把她留住了,日后,遇到这种情况她还是会这样去做的,你感觉为了她这样素质的人值得吗,毫无价值。
我感觉你们涉及离婚后的问题是“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如果你们两个人能达成协议最好,达不成协议,我感觉你应该主张自己的权利,保护自己的利益,要注意掌握她是过错方的证据,这样即使有一天为此诉至法院,法院也会因此在财产分割方面还有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考虑弱势的一方,或者说是无过错方的利益。
这个人的心已经不在了,那么你需要做的是不要那么被动,在离婚后两个问题上掌握主动权,她那边已经决意离婚,建议你还是提前做打算保护好自己的利益为上策,不要到时候“赔了夫人又折兵”。
如果是两个孩子抚养问题,根据法院通常判例不大可能都给一方,有时候还会尊重未成年人自己的意愿选择跟随父亲还是母亲,另外,因女方有过错在先,法院一般不会照顾她方利益的。
事已至此,最大化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上策。
如此现实的女人,毫无人情味可言,都没道德了,你有日后与她相守的信心吗,不如随她去吧,这样的事情发生的早比发生的晚要好。
看她的所作所为,看来去意已决,挽留也没什么意思,为这种品行的女人不值得委屈了自己,即便你暂时把她留住了,日后,遇到这种情况她还是会这样去做的,你感觉为了她这样素质的人值得吗,毫无价值。
我感觉你们涉及离婚后的问题是“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如果你们两个人能达成协议最好,达不成协议,我感觉你应该主张自己的权利,保护自己的利益,要注意掌握她是过错方的证据,这样即使有一天为此诉至法院,法院也会因此在财产分割方面还有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考虑弱势的一方,或者说是无过错方的利益。
这个人的心已经不在了,那么你需要做的是不要那么被动,在离婚后两个问题上掌握主动权,她那边已经决意离婚,建议你还是提前做打算保护好自己的利益为上策,不要到时候“赔了夫人又折兵”。
如果是两个孩子抚养问题,根据法院通常判例不大可能都给一方,有时候还会尊重未成年人自己的意愿选择跟随父亲还是母亲,另外,因女方有过错在先,法院一般不会照顾她方利益的。
事已至此,最大化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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