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准确说明总统制与责任内阁制(不是议会制!)的区别!!

如题所述

一、政府产生的方式不同
采用内阁制的国家,政府首脑通常是多数党的领袖,由首相提出并任命内阁成员。在英国,首相首先由选民选举为党的领袖,如果其领导党在大选中获胜,他将由女王任命为首相。随后,首相从百余位大臣中选出约20到30名高级大臣组成政府。而在总统制国家,总统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然后由总统挑选政府成员,经参议院批准。
二、政府与议会的政党关系不同
在内阁制国家,内阁首相作为多数党的领袖,其政策通常得到本党议员的支持。这是因为执政党组织严密,党纪严格。在美国,总统所在的党不一定在议会两院成为多数党,因此不能对议员进行党纪制裁。美国国会议员享有较大独立性,他们虽然有政党标签,但当选后更视为本选区的代表。美国总统选举每四年一次,而国会议员每两年改选1/3,这种中期选举可能导致总统无法完全控制国会。
三、政府对议会的责任不同
在内阁制国家,内阁掌握行政大权,向议会负责,需回应议员咨询并解释政策。而在总统制国家,政府不对议会负责,只对选民负责。美国总统只对选民负责,且不能被罢免,除非众议院提出弹劾并经参议院定罪。
四、议会是否有不信任投票权不同
内阁制国家中,议会可以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如通过,政府必须下台。总统制国家中,议会只能弹劾总统,不能以不信任案迫使总统辞职。
五、是否有解散议会权力不同
内阁制国家中,内阁可以建议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大选。总统制国家中,总统没有这个权力。美国总统可以通过否决权来控制立法机构。
六、元首发布命令是否必须副署不同
在英国,国家元首的命令必须有首相或大臣副署才有效。美国总统发布命令不必副署,自己负责。
七、政府决定政策的方式不同
内阁制国家中,政策决策由内阁会议决定。美国总统决定政府政策。
八、议员兼任政府阁员的情况不同
在内阁制国家,议员可以兼任内阁阁员,政府可以直接向议会提出议案。总统制国家中,国会议员不可兼任政府阁员,内阁成员也不得出席议会会议。
总的来说,内阁制和总统制在政府产生方式、政党关系、议会责任、不信任投票权、解散议会权力、命令副署、政策决策方式和议员兼任政府阁员等方面存在差异。然而,它们都是资产阶级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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