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立遗嘱给儿子,女儿还有继承权吗

如题所述

父母立遗嘱将遗产给予儿子时,女儿依然保留其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即使遗嘱中未特别提及女儿,她作为法定继承人,依然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遗嘱的有效性取决于其是否真实、合法,以及是否符合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若遗嘱被证实是伪造的,且侵害了其他合法继承人的权益,那么伪造遗嘱的人可能会丧失继承权。
女儿作为与父母有血缘关系的家庭成员,依法享有与儿子同等的继承权。遗嘱的内容若不符合法律规定,例如剥夺了女儿的继承份额,这种情况下女儿依然可以基于法律规定行使她的继承权。
立遗嘱的条件包括: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遗嘱人应对遗嘱涉及的财产拥有处分权;遗嘱内容必须合法;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综上所述,公民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通过遗嘱处理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将财产赠与国家。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可能会被取消继承权。在法定继承中,儿子和女儿的继承权是平等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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