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房产的他项权利证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 他项权证费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 抵押权 利,由此需要变更产权人的产权证的项目,期间的工作成本等费用。 1、登记费 (1)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 (2)非住房,双方当事人各按 抵押 金额的0.5‰交纳。 2、工本费 核发一本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房地产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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