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死亡房本丢了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可以带上二老的死亡证明,与您和其它兄弟姐妹的身份证明(如果您是独生子女,还得带上独生子女证明)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 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二条规定,需要法定继承人或遗愿指定的继承人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申请作废并解决继承手续。根据你们的情况,你母亲和你父亲的房屋是共有共有,你母亲有一半的产权,剩余部分是你父亲的被继承产权,联盟继承法的限定,应当由你母亲和你四兄妹共有继承。如果想你母亲继承房屋,则你四兄妹放弃继承即可(需要公证处公证);同样,如果是你四兄妹之一获到房屋,那么其他三人放弃继承权,同时,你母亲将她的另一半房屋赠与继承人即可。(同样需要公证处公证)然后到房管局解决过户手续。提醒一句,房屋原房屋证公告作废即可,不需要补发了,另外契税是免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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