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度和唐太宗的三省六部制在对象范围有什么不同?

如题所述

  秦始皇所创建的这套中央官僚机构有两个明显特点:第一,它是以皇权为中心的中央行政体制。“三公九卿”分工严密,各司其职,但都要围绕着皇权这一中心来设置和运转。最高官职,如“三公”等相互牵制,任何人都无法独揽大权,最终军政大权完全操纵在皇帝一人手中,保证专制皇权不致旁落。第二,充分体现出“家天下”的特点,“九卿”中奉常、宗正、郎中令、将作少府等官职就是为皇室专设的,是为皇帝私家服务的。国与家同治,这是封建时代的统治特点。
  三省长官共议国政,执宰相之职,他们议政的场所叫政事堂。尚书令位高权大,自隋以来,基本不设(炀帝曾封杨素为尚书令),加之唐太宗曾任此职,故此从唐太宗开始的这些做法,表明皇帝任用宰相的范围扩大了,已不限于三省长官;宰相成员增多,既便于集思广议,又使之互相牵制,从而避免出现权臣专权的局面。这样,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防止了皇帝大权旁落。
  后,唐朝不再授人以尚书令之职。左、右仆射代领尚书省事,亦职为宰相。
  所以说秦朝的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度是由上而下的控制,他的权利集中在一人之手。而唐太宗的三省六部制不仅有皇权自上而下的控制还有同级权利间的相互制衡,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防止了皇帝大权旁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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