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权不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这句话从宪法角度如何理解?急!!!

如题所述

保障人权原则和分权原则是宪法的两个原则。人权是民主的核心,分权是法治的前提,无民主无法制的国家,宪法也不过形同虚设,不会得到真正的贯彻和执行。

民主政治具有两重性:一方面,民主政治反映国家的阶级本质,不同阶级统治的国家,民主政治的性质是不同的,并由此表现出特殊性和差异性;

另一方面,民主政治又有共同性和普遍性,不同的民主政治制度在实现其阶级统治时必须遵循民主政治的一些基本原则,如多数原则、确认和保护公民权利原则、代议制原则、有限权力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等。

扩展资料

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行为怎样,总需要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价。只有通过评价,才能判断其行为的价值和效果。法律作为一种标准和尺度,自然具有判断、衡量人们行为的作用,它通过判断机关、组织和个人的行为是否有效或合法。

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是非标准,从而达到指引人们行为的效果。尽管所有社会规范,诸如道德规范、宗教规范、风俗习惯和社会团体的规章等都具有评价作用,但法的评价与其他社会评价不同,它具有客观性、统一性、普遍性、强制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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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04
1789 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中有这么一句话“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

从我国宪法角度来看,权利保障正在逐步完善但分权明确却未有进展。分权明确乃社会民主之根本、乃宪法之精髓。
第2个回答  2010-01-04
简明扼要说一下:
人权是民主的核心
分权是法制的前提
无民主无法制的国家,宪法也不过形同虚设,不会得到真正的贯彻和执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1-04
就是说这样的社会,是没有道理的讲的。
说你对,你就对,不对也对。
说不对,就不对,对也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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